“如不尽快采取措施,掌握大笔科研经费的教授群体可能沦为新的腐败高发人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日前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发出警示。教授们在科研经费支配上不乏混乱现象,一些课题经费直接变成了个人收入,而围绕科研经费甚至形成了一条隐秘的腐败生态链,在这一链条上,有教授、有财务会计、有科研仪器采购人员……(《中国青年报》12月15日)
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腐败现象,与公权寻租并无二样,无非是权力大了、与钱打交道多了,偏偏监管制度又松松垮垮,教授非圣人,贪欲一触即发。据统计,譬如仅浙江省,3年来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共查处案件95件,党政纪处分108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这些年,自上而下都很重视科研的基础作用,国家科技部相关负责人曾透露,早在2008年,全国财政科技投入就超过了2400亿元,与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相比,增长了40多倍。这些钱“跑冒滴漏”令检察官都深感“触目惊心”。
论说其原因,无非是两个层面:一是科研项目管理立法滞后,尽管促进科技进步的法律较为健全,但在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等方面,还缺乏一部系统的法律,直接的结果,就是“语出多门”,项目主管单位自己有“土规定”,或者高校、科研院所也拿出些管理章程,层次偏低,漏洞较多;二是高校等单位尽管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规范,但在执行监督环节非常脆弱,加之外部监督对“象牙塔”存在“天然干净”的幻想,才出现“课题早已结题,教授已经出国、甚至去世,课题账户上还有余额”等稀奇事,在高校腐败窝案频发的语境下,科研领域不清不爽也算是“情理之中”。
有数据表明,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的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已达到4200万人,位居世界第一;研究开发人员总量190万人,居世界第二位。如此庞大的一支队伍,加之每年递增的巨额科研支出——要保证其健康发展、有序运转,确实需要一套过硬的管理制度。因此,尽管眼下还很难界定“什么是纵向课题,什么是横向课题,如何提成与报销”等诸多细节,但一旦相关制度能厘清诸多乱象,科研腐败还不算特别难坐实的事情。
同样不可小觑的,是科研“亚腐败”。这是一种科研寄生现象,说腐败吧,似乎不够格,说不是腐败吧,又确实稽费纳税人的财政。譬如近年来,科研论文发表数量突飞猛进。数据显示,我国科技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数量,已经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然而据统计,这些科研论文的平均引用率排在世界100名开外,真正好的论文,在中国还是凤毛麟角——极端的例子,还有“三年发了273篇学术论文”的“教授超人”。拿项目、跑课题、出论文,速度很快,数字很夸张,看起来也是很有“成果”的事情,但仔细挤一挤,又全是水份,甚至隔三差五就冒出“过度引用”等心照不宣的传闻。学术山寨化、科研泡沫化,虽然没有将钱直接揣进私人的腰包,却在迎来送往中享受了科研的份额,这样的“科研亚腐败”,查起来更困难,却偏偏遗祸无穷。
教授老板、科研富翁,在没有发明与发现的背景下,不过是财政套现的挪移法术罢了。科研腐败要查处,亚腐败之泛滥更值得警惕。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