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纠纷中,失败的唯有法律

2011年10月20日 07:12   来源:红网   杨翼飞

  淘宝纠纷出现转机,淘宝商城部分妥协,攻击的中小卖家也停止攻击。据中国经营网10月17日报道,淘宝商城对卖家新规进行调整,对于已在淘宝商城的商家,新规执行期延后至明年9月30日。对于新入驻的商家,则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所有淘宝商城的商家,于2012年起保证金可减半,阿里巴巴集团将追加10亿元作为消费者保障基金。10月12日还在微博上称“即便如此,我们可能还会一意孤行!”的马云,10月17日则改口说“如果一个改革政策导致很多人走,那这肯定就不是一个好政策。”

  此次淘宝纠纷中,大量大卖家遭受中小卖家恶意攻击,损失惨重。众多消费者的利益也受到影响。在冲突陷于僵局之时,淘宝商城释放和解信号,无疑值得赞赏。但誓言绝不妥协的淘宝为何突然妥协,却令人浮想联翩。商务部的介入,恐怕是导致淘宝转变的最大缘由。据媒体报道,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人于10月15日表示,商务部已要求有关方面从稳定物价和支持小微企业的高度妥善处理此事件。同时,商务部敦促淘宝方面与围攻卖家进行和谈。

  笔者在《法律是平息淘宝纠纷的最好手段》一文中已经指出,淘宝此次涨价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因此,国务院反垄断机构应当及时介入并进行调查。然而,从媒体报道可以看出,介入此次淘宝纠纷的并非负责调查垄断行为的商务部反垄断局(即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两个机构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而是负责推动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其介入的理由也不是淘宝的行为涉嫌垄断,而是基于“稳定物价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高度”。很显然,作为一个以营利为首要目标也是最高目标的企业,淘宝没有义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所谓的“稳定物价”,也应该从反垄断角度入手,而不是诉诸什么政治“高度”。可以说,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的干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当然,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也许感到很委屈,因为他们只是“希望淘宝商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没有发出行政指令,更未强制淘宝对中小卖家做出让步。但是,对“国情”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当主管部委负责人约一家公司的负责人谈话的时候,所谓的“希望”意味着什么。更何况,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在约谈淘宝负责人的时候,到底说了些什么,我们也许永远无法真正知晓。

  不管怎样,绝不妥协的淘宝妥协了,既不是妥协于法律之前,也不是妥协于负有相关职责的职能部门;攻击大卖家的中小卖家停止攻击了,既不是因为他们突然觉得应当遵守法律,也不是因为警方介入调查并进行了有效制止。

  与此同时,淘宝也胜利了,虽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但他们仍然可以在推迟数月后提高技术服务费与违约保证金,因为商务部反垄断局显然没有介入的意思;进行攻击的中小卖家也胜利了,虽然攻击行为违法,但执法者并未制止,相反,淘宝涨价的时间推迟到明年十月,保证金也减半收取。看来,这是个双赢的美好结局。

  只是,这样一个双赢的结果,向获取胜利的双方及公众传达了怎样的信息?对于淘宝而言,这一结果意味着,淘宝可以涨价,而且可以在违反《反垄断法》的情况下涨价,只要涨价行为不会触动所谓的“稳定”即可;对于攻击者而言,这一结果意味着,如果你的利益受到损害,你无需诉诸法律渠道,只需要对无辜第三者进行肆无忌惮的攻击直至引起忧虑“稳定”的有关部门关注即可,因为没有人会追究你是否违法,更没有人会出面制止你的行为。对于公众而言,这一结果意味着,在权衡各种利益的轻重时,最不需要考虑的,便是法律。

  夹在两个赢家之间成为最大失败者的,似乎只有法律。只是,如果法律失败了,还有人能成为真正的胜利者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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