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深夜,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室突发火灾。事发时,手术室内有至少6名医护人员在场,发现隔壁房间起火后相继撤离。手术台上的全身麻醉病人则无法逃离,最终不幸身亡,死因可能是窒息。(8月25日《新民晚报》)
读到这条消息,令人不寒而栗。医院本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但现在上海这所医院,却成了夺命之地。──而且也不是由于医疗事故,只是因为突发火灾,医护人员纷纷逃离,扔下全身麻醉的病人,烈火浓烟中成了冤魂。因为医德不彰,这几年在一些医院中见多了形形色色的怪状,而今天这个医护人员扔下病人自己逃离的丑态,更是登峰造极了。
5·12”汶川特大地震中,有个“范跑跑”,丢下学生抢先逃跑,成为千夫所指。公众可以宽容“范跑跑”个人,但无法原谅作为教师的“范跑跑”——社会并不苛求每个人都舍身救人,“范跑跑”作为个体,有逃跑、“先跑”的权利,但是作为教师,在地震的情况下救助学生,只能“后跑”,这是职业道德,反之则是临阵脱逃。同样道理,作为普通的“人”,在火灾时可以“先跑”,但是作为正在施行手术的医护人员,则首先要救助病人,只能“后跑”。事实上,这些医护人员已涉嫌渎职,这些“医跑跑”应被追责。
转瞬之间下意识中作出的行为,凸现的却是平常时节的深思熟虑。正因为这个取舍已经在天长日久之中潜移默化为“思维定势”,因此才会有危急关头的“行为模式”。在突发的灾难面前,那些医护人员不顾病人抢先逃跑,是其职业道德泯灭之后在突发状态下的必然选择,即使没有这一次意外,也一定会在又一次意外中暴露,这是不以意志为转移的。平时的“在前”与“在后”,与关键时刻的“先走”还是“后走”,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如今的医院,墙上都高悬“约法三章”之类的承诺,比如首问负责,比如微笑服务,比如不收红包等等。这当然好。但现在是否还要再写上“发生火灾时不扔下病人抢先逃跑”呢?写自然可以写,不过“庆父不死,鲁难未已”,要是医风依然不正,医德还是无存,那么即使这边按下了葫芦,那边又会有什么瓢浮起来呢?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