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规定,如果学生不参与感恩或公益活动,将被取消评奖学金的资格,消息一出,便在扬大新传院的学生中引起争议,不少学生质疑此规定有功利化嫌疑。(2月25日《扬子晚报》)
“感恩能力”的提法,让人很难理解,这究竟表明一个人的思维能力,还是动手能力,或者是综合能力?这样的能力,与个人的素质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尼采说过,感恩即是灵魂上的健康。由此可见,感恩必须发于心,基于情,出自于自觉自愿,是人的基本素质的一种表现。因此,于感恩的感化,教育和引导至关重要,采取奖学金挂钩的做法,其实是一种变相强制,无疑背离了感恩的本义。
2007年,5名贫困大学生受助一年多,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而被取消资助资格。事后,引起了公众关于“感恩与否”的大讨论。尽管没有统一的结论,但如果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是一种道德要求的话,那么“施恩不图报,大恩不言谢”也可否是一种道德追求?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义务和责任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但用“感恩挂钩奖学金”的做法,在目的上可以赞同,但手法上却很不科学,甚至会导致新的问题。
感恩教育其实是价值教育。采取捆绑经济利益的方式,其实就是将感恩活动经济化,指标化。这样做的后果,有可能使感恩的形式得到了满足,但内核却发生了变化,甚至异化成形式主义。有个笑话说,曾经有学校规定,一个合格的学生必须要做多少好事,结果,一个学生将自己的一毛钱硬币扔在地上,然后捡起来交给警察。同样是“我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但性质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感恩“经济化”实则是一种懒惰,从制度设计者而言,“做总比不做好”多少透露出对局势的难以控制的不自信,对效果持不明确的心态。同时,细则上的缺失,使得该规定从开始实施之时就偏离了轨道。如此华而不实的措施,是否还有必要实施下去?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