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经济纠纷岂能以农民工为“人质”

2011年02月01日 11:56   来源:千龙网   沈旭文
  据新华社消息,去年,天津、河南、四川等地的200余名农民工在湖北省枝江市一工地打工,如今眼看大年将至,但他们的近150万元工钱却被拖欠至今。欠薪起因却是当地政府招商心切,向金润达公司承诺种种优惠条件,但此后承诺落空、项目停止、赔偿达不成一致,企业干脆拖欠工钱,以农民工为“人质”逼政府承担违约责任。

  此次因农民工“血汗钱”被扣而曝光的政企之间的经济纠纷,恰恰扯下了一些地方政府所谓“招商经济”的遮羞布,凸显国内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三大通病。首先,政府在招商过程中往往为吸引企业而大开空头支票,滥用公共信用。在此次纠纷中,当时企业要求政府赔偿的理由之一,就是政府没有兑现在《招商议定书》中承诺的“每年为企业提供30万吨磷矿石,并保证到厂价格”。可实际上,近年来国内外磷矿石价格一直在不断飙升,甚至曾从2007年的80美元/吨一度升至480美元/吨的高位。在这样的情势下,当地政府豪爽地做出“保证磷矿石价格”的承诺,固然可以赢得企业的青睐,但在实践中却缺乏可操作性。在承诺无法兑现时,企业和政府的纠纷也就无法避免了。

  其次,政府招商中的承诺也往往缺乏延续性。虽然各地政府在招商过程中,往往会与相关企业签订招商意向书或正式的合作协议,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然而随着政府换届或是官员职务调整,不同政府部门或是同一部门的前后任负责人,对于同一份招商文件,却可以给出大相径庭甚至截然相反的解释。企业在无所适从的同时,也自然会对政府招商的诚意产生怀疑,由此发生种种纠纷,也在意料之中。

  最后,政府虽对招商充满热情,但却疏于为招商企业提供足够的法律保护,在招商企业与当地政府发生经济纠纷时更是如此。致使一些招商企业在面对政企纠纷时,干脆绕开法律渠道,以种种“奇招”逼地方政府摊牌。

  相比于握有强势行政资源的地方政府,招商企业无疑是弱势的一方。可弱势的企业却去“绑架”更为弱势的农民工,使其沦为招商纠纷的牺牲品。这样的连锁反应,也充分说明部分地方政府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同于“以招商引资为中心”的做法,不仅不能真正发展经济,反而有可能制造出新的社会问题。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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