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教育家办学须解三道“扣”

2011年01月25日 07:02   来源:人民日报   林 尧

  理顺管理部门与学校的关系、学校内部治理的关系、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实现教育家办学,任重道远

  继为名师配备学术秘书之后,广东惠州市教育改革最近又有新探索:教育局把人事管理权、自主招生权、财务自主权三方面10多项权力下放给试点中学;资源分配向教学一线倾斜,为优秀教师退出行政岗位向名师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部分试点学校大幅度精简领导岗位,裁撤处室单位,实行扁平化管理。

  像山东、湖南等地此前取消中小学校长行政职级的做法一样,惠州教育系统的这些探索,都是鼓励教育家办学的努力尝试。

  提倡教育家办学,归根结底,就是推动教育活动的组织管理按教育规律办事。落实到实践中,要真正实现教育家办学,困难和阻力不小。从大的方面看,至少有三道“扣子”待解。

  第一道“扣”,是理顺管理部门与学校的关系。减少行政部门对办学的过多干预,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首先需要管理部门舍得放权。现在一些地方口头上支持教育家办学,可一到具体的管理问题——教师招聘、工资分配、自主招生、评级评优等,都卡得死死的。这样一来,再好的教育家也办不好学。

  另一方面,管理部门放权又绝不能把什么都推给学校,放任不管。“放权”绝不等于“弃权”,行政管理部门应该进一步强化服务和监督职能;而要做好这些,责任并不轻松。

  第二道“扣”,是理顺学校内部治理的关系。办学是个系统工程,教育家办学,不是校长一人说了算。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建立教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规范议事制度,推进民主决策,强化群众监督,推行分权制管理,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按教育规律办事。

  第三道“扣”,是理顺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教育不是存在于真空中,考试制度、就业环境、家长期待,都考验着教育家的能力和智慧。广纳教育贤才、培养优秀师资、调动教师热情、提高办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如果目的只是适应旧的人才培育理念和教育制度,只是多培养几个“状元”,就谈不上是教育家办学。真正的教育家,应该有能力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资源,带动教育模式的创新和社会风气的转变。也只有这样,教育家办学才能赢得更加广泛的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

  实现教育家办学,任重道远。惠州等地的教育改革,在这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希望能有更多地方、更多学校加入到这个探索的行列中来。有创新的激情,有敢试的勇气,有科学的精神,有坚持的耐性,规律从来都不会亏待它的追随者。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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