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证书”践踏劳动者权利

2010年12月13日 08:01   来源:郑州晚报   苑广阔

  近日,沈阳某百货公司向全体员工发放了一份“健康保证书”,并责令必须签字。保证书规定,员工上班时发病需保证与公司毫无关系,自愿承担一切后果。(12月12日《华西都市报》)

  “健康保证书”不但让员工很受伤,对用人单位来说也不是啥好事。它不但不能为用人单位免责,反而令员工丧失了归属感和凝聚力,疏远了公司和员工的关系,等于说是“两败俱伤”。但是从根本上说,要想不让这种荒唐的事情一再发生,只能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入手。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双方少不了利益的博弈。如果一方过于弱势,其权益就必然会遭到强势一方的侵犯。只有双方处于一种权责平等的地位,互相制约,才能保证双方各自的利益。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不少用人单位太强势,劳动者太弱势,所以才会屡屡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不给劳动者购买各种保险、发生工伤事故不予赔偿等新闻。

  劳资双方的博弈,就像是一场拳击比赛,要想确保比赛公平、顺利地进行,关键要制订比赛规则、监督比赛过程。显然,这是拳击赛的组织者和裁判员应该做的事情。那么,谁才是劳资双方博弈的组织者和裁判员?当然就是相关职能部门。目前劳动者权益孱弱的现实,和职能部门的严重缺位或者说裁判不公是分不开的。如何改变这种现状,让“健康保证书”遁于无形,才是最值得我们反思的。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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