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正抓紧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民革中央对此的提案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控制公车总量和配备,厅局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只有公务用车。二是电子监控所有公务用车,监控机构不受当地政府领导,直接向上级负责,网上公开查询记录。三是大规模用车社会化。四是对不配备专车的公务员按照一定标准实行适当交通补贴。(11月22日《京华时报》)
公车消费浪费惊人、腐败问题严重。因此,多年以来公车改革不仅是人民群众的呼声,而且早就引起党和政府的重视: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布《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揭开了我国公车改革的序幕;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要求,并将公车改革纳入其中,当年的中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工作”;从2005年开始,国务院下发的当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都将探索公车改革试点列为一项重要的改革内容。
但是,由于公车改革触动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导致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公车改革的规定在不少地方上并没有得到贯彻执行。相反,一些诸如发放高额车补、“低价拍卖”公务用车等车改措施反而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腐败的新途径。同时,还滋生了已经领了高额车补的公务员长期、无偿“借用”企业车辆等新问题,以至于公车改革“旧病未去、又添新疾”。报道显示,近年来在不断重申的车改声中,公车乱象不但没有被遏制,反而成愈演愈烈之势,各地政府采购汽车的数量每年仍以超过20%的速度递增,且公车的档次不断升级。
民革中央有关公车改革的提案除了“电子监控所有公务用车”具有新意以外,其他的建议其实都是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公车改革规定的“复述”,有些要求甚至还有所降低。比如,1994年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就明确规定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官员才能配备专车,而不是民革中央建议的厅局级。为此笔者以为,将配备专车的官员级别从省部级降到厅局级,实际上是对既得利益的放纵和对公车改革阻力的屈从,实不足取。
公车改革将近16年,为什么少有成效?根本原因在于每一次改革都是寄希望于各地、各部门的既得利益者拿自己的利益开刀,因而难免心慈手软、拖拖拉拉。为此笔者以为,此次公车改革要想成功,有必要由全国人大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拿出全国统一的、可操作的、可监督的公车改革方案和有关公车配备、使用违纪违规的问责措施,自上而下地强力推行公车改革。惟其如此,才能重树公众对公车改革的信心。也只有如此,才能让此次公车改革避免成为又一片“浮云”。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