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美国有两条和遗产继承相关的新闻,反映了美国社会在财富传承上的两种不同理念。
一条新闻是纽约扬基棒球队老板乔治·斯坦贝纳7月过世,美国有媒体称其死得“正当其时”,因为今年美国遗产税率为零。这是美国遗产税实施近一个世纪以来绝无仅有的一年。
对遗产征收重税是美国的传统做法,遗产税率长期保持稳定,2001年的55%为最高水平。然而,美国社会一直存在要求取消遗产税的声音,认为征收重税是对成功者的惩罚。2001年,国会通过税法修正案,将遗产税率下调至45%,此后逐步递减,直至2010年全部取消。但由于主张遗产税人士的力争,2001年税法还有一条补充规定,即2011年遗产税率将重新回归2001年的水平,同时降低免征额。美国媒体戏言,税率的大幅波动,使那些垂垂老矣、不愿缴纳高额遗产税的美国富人,面临在今年死亡的“诱惑”。
与那些患得患失的美国富翁相比,另一些美国富翁非常洒脱,他们根本不打算把巨额财富留给子孙后代。今年6月,名列“世界最富”的盖茨夫妇和巴菲特决定创立一个6000亿美元的基金,动员美国的超级富翁们公开承诺在有生之年或逝世后将至少一半以上财产捐给慈善事业。日前,巴菲特公布了一个名单,全美已有40名亿万富翁签署了“捐赠承诺”。
对巴菲特名单上的很多人来说,这并不是他们慈善捐赠的起点,只是将他们原本就有的私下举动公开化了。许多美国人相信,从事慈善不应有沽名钓誉之心,因而不喜招摇。许多没有签署这一承诺的富翁,同样散财有道。近年来,美国不少富翁因捐赠太多而跌出福布斯杂志的“富人排行榜”。
来自富人的慷慨捐赠,很容易让人与美国实行的捐赠税收减免政策的刺激效果联系起来。这有一定影响,但并不是重要因素。坚决主张对遗产征收重税的人中有不少是美国的富人。美国富人从事慈善的动机有一定的宗教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一种深厚的社会理念,即依靠个人奋斗致富光荣,财富来自家庭的人理应缴纳更高税收。
美国慈善事业近百年的历史显示,富人从事慈善是缓解贫富差距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杠杆。美国遗产税只涉及全美人口的2%,显示了财富在社会分配中的极不平衡。但贫富差距加大的情况下,美国社会总体平稳发展,原因之一就是富人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参与。美国社会非营利的教育、科研、文化、智库等的建立和运行,都有赖于各种基金会的支持。
近年来,美国社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日落慈善”的新趋势,即许多富人在作遗产安排时,都要求继承人在其死后一定时间内捐出全部财产用于慈善事业。因此,盖茨夫妇和巴菲特倡导的“捐赠承诺”并不新鲜,但作为全美最具影响力的富翁,他们的公开倡议尤其是主张有生之年“千金散尽”,无疑将加快这一趋势的发展。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