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检察院公布了全省检察反贪部门2009年度“十大精品案件”,其中包括原英德市教育局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校服供应商、建筑商贿款60余万元一案。该案的上榜理由是:赖来新落网后,近百位涉案校长迫于压力纷纷投案自首,追缴大量赃款及非法所得,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5月11日《新民晚报》)
从评为“精品案件”看得出来,当地相关部门对“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很是自得。不过我还是想对此泼一盆冷水,这实在是一个不可复制的个案,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所以产生“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的效果,跟这起案件本身有很大关系。这是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窝串案,这类窝案串案的一大特点就是,要么不暴露,要暴露就是一大窝一连串。大家已经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有着明显的牵连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即使这些校长不自首,反贪部门也能从落网的教育局长顺藤摸瓜查到这些人。
该案不仅是窝案串案,另一个特点是,首先落马的是处于腐败案塔尖、作为主犯的教育局长。只要捉住了作为窝串源头的主犯、职位最高的官员,线下一连串的涉案者的心理防线会很快崩溃。因为他们预期到,被抓的人肯定会把自己交代和揭发出来的,保护伞没了,不能再心存侥幸。这样的窝串案,如果先落网的只是一个校长,那很难说会有多少人自首。
所以,不能把“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误读为一种反腐威慑力,而是特殊个案的结果。有网友的跟帖很有意思:一个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不算什么;如果是一个校长被抓,数名局长自首,这才是真正的反腐威慑。
广东反贪局首任局长曾谈起上世纪80年代刚开始反腐时的情况时说,首月就有3485人自首,在通告期限的最后一天,至深夜12点钟,还有人到反贪局排队等候投案自首。但经过20多年的反腐博弈和反贪较量后,一些贪官已积累了经验,心理已经非常成熟,抗威慑和反侦查的能力已经非常强。所以,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是不可复制的特殊个案。
笔者之所以给“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泼冷水,是想提醒有关部门,真正能让贪官产生威慑的,不是一两个官员的落马,而是在制度上扼住腐败的命脉,真正让贪官感觉到“伸手必被抓”。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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