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经济眼 > 正文
中经搜索

禁公款喝茅台是“黔驴之技”

2012年01月17日 07:14   来源:广州日报   马涤明

  “四菜一汤”制度无效,是因它规制的对象是标准而不是钱;而标准终究要由钱来决定;钱是“本”,标准是“末”。

  新春佳节是酒消费旺季,53度飞天茅台攀升至近2000元,对此,上海市人大代表慎海雄等向该市人大会议提交了“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的书面意见。(1月16日《东方早报》)

  禁止公款喝茅台是非常正确的,但这种“禁止”恐怕毫无意义。 控制公款吃喝,从前曾有过“四菜一汤”,但现在再也没人提了。不管是喝了茅台,还是买了茅台,政府部门账面上都不会反映,而只有“餐费”、“招待费”等“××费”。

  监管与监督似乎越来越陷入“技术更新”的误区与“黔驴技穷”的困境。我们常常将反腐防腐误当成技术领域的问题,因而将大量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到技术细节的设计与完善上,而制度无效这个关键却又本质性的问题往往被视而不见,进而本末倒置。“四菜一汤”制度之所以无效,是因为它规制的对象是标准,而不是钱;然而标准终究是要由钱来决定的,支配钱的能力与用餐标准呈正相关;钱是“本”,标准是“末”,道理并不复杂。那么,“不准喝茅台”靠不靠谱,应该是一个道理。

  我们对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已越来越没有办法,而且很多招数遭到破解,陷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技穷困境。不准喝茅台,别的呢?需要跳出这个圈子了!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