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一路飙升的茅台酒已经超出寻常百姓的承受范围,客观上沦为变相的奢侈品——据1月15日新华社报道,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
作为“三公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度的公款消费与其他“两公消费”一样,不仅造成公帑的巨大浪费,而且对于社会奢靡风气的泛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一直备受公众诟病。
另据报道,近日在一份“中国千万富豪品牌倾向报告”中,茅台和五粮液赫然入选“2012胡润全球十大最值钱的奢侈品牌”,而且排名都比较靠前,这虽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品牌所蕴涵的强大实力,但是也引起了人们对公款消费奢侈品如茅台酒的担忧。在此情势下,有人大代表建议禁止公款消费茅台酒,可谓合情合理。
然而,禁喝茅台就能解决公款消费超标、混乱的所有问题吗?禁喝“茅台”基本属于扬汤止沸的方法,按下葫芦浮起瓢,不让喝茅台,人家可以喝五粮液,不让喝国产名酒,人家可以喝洋酒,拉菲、XO、人头马,不让喝酒,人家还可以吃鲍鱼、鱼翅,昂贵的东西比比皆是,只要一些公职人员愿意,还愁找不到花钱的地儿吗?一个茅台倒下了,千百个“茅台”争着抢着站起来。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抑制公款消费乃至“三公消费”,当然不能仅靠禁喝茅台,重要的是建立健全抑制“三公消费”的长效机制,使“三公消费”步入法治化的轨道。
这个道理,想必上海市的人大代表们也并非不懂。而他们之所以提出这样一个看似治标不治本的建议,实际上透露出的是公众对公款大吃大喝甚至狂吃狂喝的深恶痛绝。这是一个信号,先拿茅台说事儿,再向整个“三公消费”开刀。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