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不准喝茅台还须制度配套

2012年01月16日 10:26   来源:东方网   董宏达

  价格一路飙升的茅台酒已经超出寻常百姓的承受范围,客观上沦为变相的奢侈品。正在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1月15日新华网)。

  按说,茅台酒也应该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消费品,可现实中有几个普通老百姓能喝得起茅台?越是老百姓喝不起,茅台还越疯狂涨价,客观上沦为变相的奢侈品。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简单地经济帐,也非正常的经济现象,已经与特权相伴,甚至腐败共生,在老百姓心目中,茅台酒是“身份”和“品位”的象征,而支撑“身份”和“品位”的,正是公款消费。正所谓:没有公款消费的助推,茅台酒还能奢侈多久?

  如此看来,上海人大代表提出的“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建议切中了要害,也符合老百姓的心里。但恐怕仍然让人不能托底——即使这建议被采纳了,在执行中能否真正落实,应该打个大大的问号。这绝非空穴来风,主观臆断,污蔑大好形势,在历次规范公款消费,遏制超标准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上,曾经有过许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例证,以致于对付政策的招法被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不断丰富,轻者使政策在执行上打折扣,重者让政策失效,公款消费奢侈攀比风愈演愈烈,几乎近于顽症。

  也正是由于公款消费问题没有得到规范,奢侈攀比风下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更刺激了某些企业产品打公款消费主意的神经,开发各类“专供”、“特供”产品成为一些企业的营销策略,价格一路飙升的茅台酒被排进胡润奢侈品排行榜,就是一种旁注。特殊的供求双方配合默契,相互促进,各得其所,无形中助长了公款消费奢侈攀比风,加剧了畸形现象的蔓延。在公款消费制度尚缼乏执行力,公款消费的社会大环境尚未有彻底改变的情况下,仅靠人大代表断喝一声“公款不准喝茅台”,习惯了喝茅台酒的公款消费者们就一定会自觉退出,企业就能回归理性断供茅台吗?

  要真正实现公款消费禁用茅台酒,必须在制度设计和执行诸多方面综合发力,在大的层面和源头上解决公款消费问题,不断掉公款消费的后路,光限制公款消费茅台酒,其作用显然十分有限,不愁仍然会“按下葫芦起来瓢”。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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