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张女士向晨报反映,她办理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在限期内还款,只剩3分钱零头未还,没想到不到一个月,银行要求她支付4.76元利息。张女士顿时蒙了。(12月25日《南京晨报》)
张女士岂能不蒙——换了谁,都得蒙。3分钱欠款,一个月要还4.76元,158倍还多的利息,已不是什么高利贷而是暴利贷了。张女士说,到菜场买菜,两三毛钱零头都能让,这银行不让就算了,还要还4块多?银行是怎么算的账?银行说,他们不是按3分钱计算利息,而是按总欠费252.03元收取。也就是说,张女士先前还的252元钱等于白还。天下竟然还有这样算利息的。民间放高利贷的“大哥”,心狠手辣,恐怕也未必会放出158倍的“印子钱”,也不会立出不能分期还债分期算息的规矩,然而银行却就敢这么做,而且收钱没商量。
真相弄明白了,我们又一次领教了银行的霸道,也更感到了惶恐和无奈。张女士的遭遇,或许我们许多人明天就能碰到。在强大无比的银行面前,我们每人个都犹如一棵草。坊间有有议论说,判断一种做法是不是公平,并不需要多少鉴别能力,而连百姓都一眼就分清的是非,为什么银行却会犯晕?事实上,银行不是犯晕,而是明知故犯。银行滥用其强势地位,已经习惯成了自然,一事当先,为所欲为已成下意识,脑子里甚至根本没有是否合理、该不该做的概念。否则又怎么解释3分钱欠款要还4.76元,还了钱也等于白还,又怎么解释这些年银行盛气凌人的霸王作派和不断膨胀的收费欲?
比如国内银行的存款和贷款利差之大,举世少见,并且贷款利率设下限但能上浮,存款利率设上限却只能下浮,不但旱涝保收,而且想多收就可以多收。银行依靠储户存款放贷,在存款与贷款之间本已赚足了丰厚利差,但遇到利率上调,存款不分段计息,贷款却立马就分了段计,对自己有利的事迫不及待干,对储户有利的事坚决不做。又比如收费项目多如牛毛,即使一些收费项目被明令喊停,银行也换个马甲照收不误。再比如ATM机出故障少给钱,则是用户责任自负;ATM机出故障多给钱,又要算用户盗窃;柜台交易亦然如此。有利可图的“国际惯例”就迫不及待拿来,甚至还要搞“伪国际惯例”来蒙人,而改善服务等需要增加成本的“国际惯例”,银行则把它们留在了“国际”,不仅不学,且以“国情差异”为由弃之不顾。
前不久举行的“2011环球企业家高峰论坛”上,民生银行行长洪崎在演讲中说:企业利润那么低,银行利润那么高,都不好意思公布,大家有了为富不仁的感觉。一个银行行长为什么这样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话不仅反映了实情,而且出自银行行长之口。而更重要的是,谁来管一管为富不仁的银行,还储户一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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