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排污责任推给“唐宋”不地道

2011年12月09日 13:26   来源:东方网   罗瑞明
    沿岸数十万群众深受乐安河污染之苦,但当地矿山企业和环保部门却异口同声,将主要责任推到“历史”头上。理由是:德兴早在唐宋年间就有采铜历史,污染主要是由于历代废弃的采矿区产生的,现代企业不应代历史受过。(12月8日《京华时报》)

    现代不少大型矿山有悠久的历史,当地唐宋年间就开始采铜不奇怪,但是把污染的责任推到“历史”头上,能说得过去吗,如果是以此为理由,那么煤矿污染也可以推给先人,锡矿污染也可以推给历史。退一步说,就算是历史造成的原因,谁来治污,谁来给百姓赔偿,总不可能叫唐宋的人来为此承担,此种解释太笨拙,太离题。

    根据乐平市政府的调查报告,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上游有色矿山企业的生产,乐安河流域每年接纳的“三废”污水排放总量达6000多万吨,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和有毒非金属污染物种类有20余种。由此带来一系列损失,如9269亩耕地荒芜绝收,1万余亩耕地严重减产,沿河9个渔村因河鱼锐减失去经济来源,相关人群重金属中毒病症和奇异怪病时有发生。可见当地的污染问题不单是历史的问题,而主要是后人造成的。

    现实中确实有不少历史遗留问题,但是怎么也不可能把责任推给几百年前的唐宋,此理由不知是怎么想出来的?以笔者揣测无非是,弄出个“唐宋”来,来无踪,去无影,有那个会去考证?由此谁也不用为此担责,可以省去不少的麻烦,节省不少的成本,受害者只能是吃哑巴亏,此种解释真是绝。但殊不知,对于污染问题不论是过去史,还是现代史,当地部门都有责任有义务去治理,没有任何规定对历史污染就可以睁个眼,闭个眼,而恰恰相反,对于历史问题更应该先处理,先解决,明明知道有历史污染不处理,更是一种失责。

    作为大型企业出现污染不可避免,问题是怎么去治理。应该是认真的对待,找出污染的根源,从源头上治理,该补偿的补偿,该调整的调整,从自身找问题,而不是找借口,能拖则拖,能挡则挡,如果说只顾生产,只顾自己的效益,该花得钱不花,该投入的不投入,问题将越来越大,不仅影响到周边的环境,还将影响企业的长远利益。

    把排污责任推给唐宋,让古人受过不地道,有谁会信?此种“莫须有”的解释,只能说是一种推卸和不作为。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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