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何以喜欢“社会性讨薪”

2011年12月09日 07:06   来源:燕赵晚报   张军瑜

  每到年底的时候,就会有两个社会问题按时到来。一个是春运,另一个就是农民工讨薪。

  央视《新闻1+1》播出了《依法讨薪,为什么还这么难》的节目。在节目中透露说,根据一份《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为了索要不足1000块钱的工资,完成所有的法定程序,农民工维权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

  注意的话,你会发现《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将恶意欠薪界定为犯罪行为。

  但是在遭遇恶意欠薪的时候,很多农民工首选的依然不会是法律武器,而是“社会性讨薪”,被欠薪的农民工希望以这种方式来获得媒体和社会的关注;但是在媒体和社会的关注门槛越来越高的时候,类似的讨薪方式也越来越“剑走偏锋”,今年在深圳甚至出现了裸体讨薪这样的事情。

  成本高,而且比较麻烦,中国老百姓的普遍心理是不愿意惹上官司,走法律程序是他们到了最后才不得不采用的方法。与为了索要1000元的欠薪,要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恶意欠薪方即使是输了官司,除了被判支付欠薪之外,似乎并没有其他什么大的损失。利益大,处罚成本小,甚至没有什么处罚成本,让许多恶意欠薪者舒舒服服地“做老赖”。现行的法律对恶意拖欠者形不成一种足够强大的心理威慑。

  在法律上,恶意欠薪虽然已经入刑,但是还没有相关的专门司法解释,所以有很多欠薪者,专钻这个法律的空子。有些欠薪案件虽然走了法律程序,但是法院开庭一年多了,判决也下不来。即使判决下来了,欠薪方一句没钱,也会遭遇到执行难的问题。

  在农民工讨薪问题上,这些年我们做了许多事情。但是这些事情很大程度上还是停留在一种“修修补补”的阶段,缺少一种完整性、制度性和体制性。也正是这种缺失,才让农民工讨薪成了一个每到年底就定时爆发的社会性痼疾。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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