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调控目标不能再被打折

2011年12月07日 08:16   来源:中国网   刘义昆

  年初出台的“新国八条”规定,“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将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据统计,目前在121个城市中,难以完成调控目标的城市至少有30个,部分城市价格上涨甚至超过10%。有媒体调查称,中山、韶关等多个城市从第四季度开始“突击”出台限价政策。(12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

  这段时间,关于房价是否应该继续调控的争议不断。几天前,住建部知会地方政府称,明年继续实施“限购令”,这一表态可看作在为上述争议“定了调”。既然明年继续实施“限购令”,那么今年的调控目标是否实现,没有实现是否会被问责,恐怕是不能回避的问题。在我看来,这不仅关系今年房价调控的成果,也将直接影响明年“限购令”的落实。

  年初的“新国八条”明确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这一堪称“史上最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一度让公众对房价调控信心倍增。倘若“调控目标”被地方政府轻松应付,那么“新国八条”的政策预期恐将化为泡影。年初各地制定的调控目标,满足中央政府设想与规划吗?这是首先需要关注的问题。

  事实上,在各地政府制定调控目标时,似乎已经打了折扣。我们看到,除北京明确“稳中有降”外,多数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与当年的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挂钩,且大多将当地的房价涨幅定在10%左右。这样的调控目标,最多只能控制房价快速上涨,并不能使房价真正降下来。更为吊诡的是,按照住建部的汇总,全国657个城市大多发布了调控目标,但媒体调查发现,将该目标公之于众的城市,仅有121个。没有公之于众,就缺少了公众监督,这些调控目标能否实现,难免让人心存问号。

  业内人士分析,“像中山、珠海这些城市,如果不出手限价,完成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恐怕有点悬。”倘若不能完成调控目标,问责显然不能成为空话,否则,调控目标恐怕只会成为“老实人吃亏”的游戏。是的,“新国八条”最开始便要求各地方政府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最后却仅有121个城市公之于众。这样的做法与国务院的要求并不相符,可惜却并未被改正或被问责。倘若明年也要求公布调控目标,是否会遭遇各地政府的抵制,值得重视。

  对明年是否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目前看来仍不确定。没有调控目标,调控房价是否能产生实际效果,这也值得关注。“新国八条”实施已近一年,“房价控制目标”举措的推出,应该总结很多经验。譬如,在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时,回避 “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指标,将房价调控目标简单地与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诚如学者所言,只会严重削弱楼市调控的政策效果。这些经验恐怕需要认真总结,以便为明年限购政策的出台做准备。

  我认为,明年的“房价控制目标”恐怕要更加明确,更加细致,唯此才能因地制宜地调控各地房价。就目前而言,最为重要的则是:要督促各地政府落实既定调控目标,通过严厉问责避免目标再被打折。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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