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供暖开启,煤价居高不下,原本就面临亏损的火电日子更加难过,在多次“联名上书”无果后,近日山西多家电厂负责人集体赴京,代表山西部分电厂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了调高电价的建议。
部分电厂都是什么电厂?国家相关部门是什么部门?集体赴京是正常诉求表达,还是其他性质?都不明朗。集体赴京,给人的感觉是实在没有办法,颇带些悲凉意味。
按报道,山西是全国发电企业亏损最严重的省份,赴京“请愿”的13家电厂已累计亏损141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111%,多数企业处于资不抵债的境遇,无钱购煤,只能停产“检修”。
这中间有“市场煤、计划电”的因素。山西坐拥大量煤炭资源,上网电价较低,长年受计划调节;而煤炭要到市场购买,价格已近乎9年前的7倍,剪刀差之下,当地电厂的利润被严重压缩。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则是行政掣肘。在山西,五大发电集团外的电企不可直接和煤炭企业签订合同,这意味着13家电企和煤炭企业谈好价格后,还必须由运销集团收取差价,而山西中小煤矿整合后的消失,使得13家电企更是无从他选。
煤电矛盾是利益问题。煤变成电的过程是一块巨大的蛋糕,该怎么分,谁大谁小?煤企和电企都咬得很近。2008年金融危机时,煤炭市场暗淡无光,山西煤企也是叫苦连天,煤炭价格涨起来,电企又不乐意,博弈也就成了两个行业之间的利益纷争。
应该说,这两个行业不是什么“弱势群体”,进京要求涨价的表象背后,还有很深重的问题。其一,困境面前,13家企业曾两次将紧急请示递交给当地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已表态“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中”,未获满意答复,电企便踏上了进京的道路,更将要求指明为“调高电价”,这到底是地方政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是企业蛮横,不管三七二十一,越级而上;其二,山西电煤企业之间达成有供求关系,但签订的长期合同中“只履行了合同数量的10%”,合同是法律文本,这么低的合同履行率难道法律通道形同虚设?
同样是价格问题,计划电就是政府定价,市场煤就是市场定价,受政府定价约束的企业与不受此约束的企业博弈,进而赴京,实际上是逼迫政府松动定价权,以此对抗市场力量。表面上这是两个关联行业、企业间的矛盾,本质上则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问题。
电企要求涨价,算是本性使然,但对国家、地区来说,关涉实在重大。电力资源是基础性公共资源,价格变化可谓牵一发动全身,如果允许其涨价,可以涨多少?是要涨到让电企恢复盈利还是保本?涨价的影响向社会其他基础性领域传导,又将引起怎样的波动?一个涨价动议能否承受得起相应后果?
尽管此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已明确表态,在通胀压力减弱的情况下,将启动价格矛盾的“梳理”工作,其中便包括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的矛盾,但究竟何时调整,监管部门仍三缄其口。从山西电企进京的行为看,不涨价仿佛就是政府失责,但从此类问题对于国家、社会的重大影响看,这样的判断过于武断。涨还是不涨,诉求的接收方显然要比企业考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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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