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分开”才能从源头上缓解电荒

2011年11月16日 07:0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志灵
    目前,电力企业正面临着2008年以来最为严峻的运营压力,局部地区电荒再现,部分省市或再次拉闸限电。据悉,有关部门已将电价调价方案上报,电价调价方案近期获批的可能性较大。电力企业的亏损是全国范围的,因此调价范围可能不再限于局部。(中国广播网11月14日)

    在“市场煤”和“计划电”的结构性矛盾之下,导致电荒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发电越多,亏损越多”,因此发电企业缺乏足够的市场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上调电价的确有助于缓解电荒。但问题是,根据以往太多的经验,电价上涨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电荒,因为电价提升的利润空间,很快就会被不断上涨的煤炭价格所吞噬。

    这意味着,缓解电荒必须有实质性的举措,而不能靠一味涨价来扬汤止沸。事实上,煤电之间的矛盾,并不只是煤电之间没有实现联动的问题,而是因为煤电市场没有按照市场原理理顺“煤—电—网”价格联动机制。如果关于电荒的讨论,始终停留在煤和电之间的话,其结果就会出现煤炭价格和电价之间交替上升的“恶性循环”。

    早在2002年,国务院就在下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确定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改四大步骤。从目前的情况看,前两个改革的步骤,即“厂网分开、主辅分离”基本上已经实现,但“输配分开、竞价上网”迟迟没有破冰,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厂网分开的改革成果,由于没有输配分开改革的跟进,并没有传导给终端消费者,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发电公司在以较低的价格供给电网公司后,自己用电也要承担数倍的价格。

    在厂网分开的前提下,电价分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而目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由于输配没有分开,电网公司作为一个垄断的实体,既是发电企业供电的“总买家”,也是终端消费者购电的“总卖家”,电网公司在供求双方之间形成的交易垄断地位,必然导致其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动力,其结果就是,电网公司总能将各种成本转嫁到销售电价上。

    正如国家电监会的一份资料显示的,2010年国内电网企业平均输配电价(不含线损)为160.91元/千千瓦时,占销售电价的28.15%。如此高昂的输配电价不仅推高了电力价格,也严重影响了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因为垄断总是伴随着低效率。正如有专家指出的那样,“近期电监会公布的大容量机组发电小时数与常规机组倒挂现象就直接说明,电网垄断导致的调度不合理问题也是‘电荒’的罪魁之一。”

    目前出现的结构性缺电现象也能证明这一点,虽说当前是大面积电荒,但实际上电荒主要还是集中在华东、华南等地区。前不久,国家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表示,今冬明春中国最大电力缺口约为2600万千瓦。可我们看到的另一个现象是,西部地区有大量的电力资源无法输送出去,“窝电量”竟然高达3000万千瓦时。由此不难想象,如果不是由于电网公司集输配于一体的垄断经营模式阻滞了电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能够按照市场供求关系自由流动的电力资源,注定会将电荒消解于无形,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推进“输配分开”的改革,对于从源头上缓解电荒有多么迫切和重要。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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