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纵容古驰公司的刻薄与傲慢?

2011年10月11日 07:14   来源:红网   禹海君

  9月23日,两名古驰(GUCCI)深圳旗舰店的辞职员工向记者爆料称,他们在GUCCI旗舰店工作,遭遇非人性管理:喝水要申请,上厕所要报告,孕妇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吃8个苹果就会被解雇……直指GUCCI深圳旗舰店是“血汗工厂”。(10月10日《新京报》)

  爆料迅速引发“血汗工厂”的质疑,从媒体调查的结果看,古驰公司的确存在对待员工刻薄的事实。已经离职的员工、公司高层领导,纷纷对古驰公司刻薄的规定给予了批评,甚至就连古驰公司高管发给各门店经理的邮件中提到的“到晚上11点还没有点数正确,必须立刻打电话给我报备,并让所有员工下班”都充分佐证了这一事实。

  面对质疑,GUCCI(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一方面表示正在积极对此特殊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将尽快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一方面却又向员工下达了“封口令”,给每位店员发放了关于“敏感问题”的标准应对答案,并要求对疑似暗访记者的顾客特别注意,完整记录与其对话过程,向公司报告。截然相反的危机公关策略,透着傲慢的姿态,而所谓的“调查”和“妥善处理”,只不过是“托词”。

  作为国际知名品牌,古驰公司何以如此刻薄与傲慢,竟然无视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在其背后,到底是谁在纵容和默许?本来,作为劳动者的“保护神”,劳动监察部门就应该及时出手。可是,当辞职员工与古驰公司在加班时间和加班费计算方式上存在争议,且双方都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主张时,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却建议辞职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

  究其原因,相关法律仍存漏洞成了劳动监察部门获取相关信息的拦路虎,也成了拒绝作为的借口。然而,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就此而言,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的表态无异于在纵容古驰公司,或许正是谙熟了劳动监察部门这样的履职习惯,古驰公司在处理离职员工爆料时才会如此驾轻就熟。

  值得关注的是,古驰公司在华机构并未设立工会组织,也正因为此,诸如“喝水要申请”、“丢失商品连坐赔偿”之类的刻薄规定便成了员工与公司利益博弈的结果。对此,劳动监察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工会制度,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权益保障,又何至于让古驰公司的刻薄与傲慢坐大如斯?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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