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不是“处理品”

2011年09月16日 07:02   来源:羊城晚报   邓海建
    安徽省芜湖市万春街道最大的安置小区———万春新苑小区,在投入使用一年多之后,不少业主为安置房的质量问题伤透了脑筋:比如阳台开裂,胳膊居然能插进去。诡异的是,墙体开裂近一年,相关部门均称不知情。(9月14日《中国青年报》)

    不管什么房,住人的居所,不时掉个水泥块、或者裂缝竟能塞进胳膊,呆在这样的房子里,不啻天天参演恐怖片。

    安置房不是商品房,公共权力主导的公共品供应,如果任由裂缝蔓延开去,如何洗脱失职渎职的干系?保障房的命途多舛,简直可谓耸人听闻:比如北京的“明悦湾”保障房项目,2010年出现多栋“楼歪歪”,最终拆了重建;广西廉租房工程被曝光使用“瘦身钢筋”;包头最大的棚户区“民馨家园”改造项目,今年初也出现了500多套墙皮起砂脱落现象。难道保障房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脆弱得经不起轻轻一碰?究竟是怎样的“环境”使保障房问题不断?

    道理无非有三:一者,保障房基本算是个“赔钱货”,不仅不能让地方财政赚个盆满钵满,反而“挤占”了稀有的土地资源和宝贵的财政资源;二者,保障房是地方部门、开发商、业主之间的关系,其博弈的复杂程度要远甚于单纯的商品房,一旦开发商和职能部门“踢皮球”,业主就只有干瞪眼的份儿;三者,客观地说,保障房的居住者或所有者基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经济基础决定了其维权能力,在公共事件“非上级重视而不能解决”的某种语境下,保障房之殇或有一种潜规则意义上的必然性。

    这些年,保障房越来越像没人疼的“处理品”,要么选址偏远,要么质量堪忧,条件稍好一点的,又时刻被“宝马奔驰”觊觎着。逆转保障房质量上的沉疴,道路万千条,但最基本的还是一个:公共部门是不是把保障房当作“处理品”?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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