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鲁花花生油率先提价后,曾被发改委要求限价的食用油企业终于扛不住成本的压力启动涨价计划,金龙鱼部分食用油正式提价,幅度为5%左右。这说明食用油限价令终结,将面临涨价潮。(本报今日A03版)
根据《价格法》第十八条规定,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包括五种价格: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食品油价格似乎不在此列。
《价格法》还规定,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大致有三条:一是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二是规定限价;三是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显而易见,食用油并不属于《中央定价目录》中所包含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似乎也不属于政府指导价的范畴,而属于市场调节价,即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进而言之,行政干预价格只是一粒“止疼片”,只能临时起到缓解症状的作用,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或者说,只能临时缓解政府控制通胀的压力。因此,我以为,与其开“止疼片”治标,不如治本。我们要意识到,食用油是市场定价商品,并不是政府定价的成品油,不要把食用油当做成品油来管制。
我以为,应对食用油价格上涨不外乎三个方面,其一,管好通胀就能管好食用油价格。CPI超过3%就算通胀,而上半年CPI同比上涨5.4%,说明管理通胀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而要管好通胀,关键在于管好货币,但目前负利率的现状还未能改变,折射出我们的货币政策依然不给力。显然,管不好通胀就管不好食用油价格,也管不好生活必需品支出成本。
其二,从食用油行业本身来说,众所周知的一个问题是,国内六成以上的食用油产量被外资独资合资企业所控制,一大批食用油企业都有外资的影子,国内榨油行业失去了定价话语权,食用油价格自然而然被垄断的外企说了算,岂能按照中国人的需要来制定价格?
其三,包括食用油在内的商品面临价格上涨压力,除了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上涨外,与我们的宏观税负偏重、物流成本过高有很大关系。要想不让食用油价格大涨,必须要降低税负和物流成本。一言以蔽之,发改委之前打招呼限制涨价,如今企业提价还要批准,都是一种不理性的行政管制,违背市场规律。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