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预基层招商竞争,不能单靠命令叫停

2011年02月19日 07:57   来源:红网   郑渝川

  上海市各区县掀起激烈的招商“大战”,浦东、浦西更是互相瞄准,使出了“扫楼”挖墙脚(即将商务写字楼里的企业全部“扫遍”)等招数。据悉,这是由于各区县经济结构、产业定位相似以及现有政绩考核方式所致。去年底,上海市主要领导出面喊话,要求停止招商恶性竞争,近日更出台了市内企业区域内搬迁、迁走后5年内定额税交给原有区的具体规定。(《21世纪经济报道》2月18日)

  现有政绩考核体系尽管存在诸多弊病和不足,但其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仍是确保自上而下裁决的相对公正和有效,即将上级主要领导和考核部门的看法,外化为可见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在此影响下,地方政府不仅需要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等方面支持,还必然设法对可以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稀缺资源等因素开展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讲,地方政府为防止税源和就业机会(产业、企业)流失,而开展的招商竞争,以及为吸引或留住高端人才、劳务工等人群所采取的积极政策,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当然,这种围绕稀缺资源而开展竞争的做法,不仅常常有违公共资源分配的公正(如突破政策法律限制向企业提供“超国民待遇”承诺、给予海归等高层次人才过当的优厚待遇);而且还会使基层政府忽略“发展”之外的多项法定职责(如年久失修、难以为继的农村水利建设等),不少地方为了招商,甚至让检察院、法院、公办学校也承接指标。

  需要指出的是,造成地方政府间竞争秩序及其问题的根源,并不仅仅是政绩考核体系,更重要的是地方辖区内居民对本级政府首长、部门首长产生更替没有影响力。或者说,居民(选民)不是本级政府考虑范围内的“稀缺资源”,由此造成了地方政府自行剥除(部分)公共服务责任、“公司化”运作的现状。

  在我看来,上海市各区县招商“大战”当中,“奇招”迭出,如果没有明显超越政府权限、向企业提供有悖政策法律承诺的情况,仍然是合理的。尽管一个市之内各区的招商竞争,可能造成少数企业迁徙,但不必过分担忧这种迁徙的数量规模和影响,绝大多数企业不至于为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差别政策而盲目迁徙。这种情况下,作为区县政府政绩考核者、施政行为仲裁者的上海市党政有关方面,不应当过早介入而伤害基层官员的竞争热情、破坏正常竞争秩序。

  令人遗憾的是,上海市非但介入了区县政府的招商竞争,而且还出台了一项定额税交给原有区的规定。这种做法当然是对竞争规则、规律的违背,也未体现自上而下裁决的公平和公正,极不妥当。

  事实上,在全国范围内政绩考核体系、地方政府与辖区居民(选民)关系未能得到制度化调整之前,上级即便有意调整下级招商等竞争关系,不仅需要按照竞争规则、规律办事,而不能动辄以简单化的行政命令“叫停”,而且更应该将注意力放在对趋同化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规划调整上,更加注重市场声音、尊重市场竞争所推动形成的区域协作等差异化布局。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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