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住房回归民生,关键在执行

2011年01月28日 07:05   来源:齐鲁晚报   

  这次调控成败系于地方政府,算是牵住了牛绳,但是如何调动地方去积极地调控,又如何对调控不力的地方进行问责,目前还没有细则。无论如何,中央政府先行打出的重拳,让公众对新一轮调控有了更多的期待。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出台了八条政策,被简称“国八条”。这已是2010年以来的第三轮调控,其中抑制投资性住房需求和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的要求,打出了最有力量的两记重拳。

  根据新政策,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六成。除此之外,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地向其售房。这些要求都提高了购房的门槛,投资炒房,尤其是异地投资,将付出越来越高的成本。这无疑击中了投资炒房的命门。

  近几年,房价在全国范围内大幅度增长,给民众生活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买房的买成了房奴,买不起房的更是望房兴叹。市场上房子越来越多,而价格也越来越高,中国的楼市似乎摆脱了价值规律的调节。但另一方面,很多人都明白,逐利的资本已经扭曲了住房的基本属性,越来越多的房子从生活必需品变成了投资品。资本逐利一旦压倒了经济民生,拥挤的“蜗居”和空旷的“鬼城”相应而生,制造了非常不和谐的社会现实。

  房价上涨的理由或许有很多,比如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居民的改善性需求等,但群众最不能容忍的则是各地普遍存在的炒房行为。炒房,无非是囤积居奇,待价而沽。在法律上,炒房是资本逐利的本能体现,很难简单判定违法与否。但是在经济社会领域里,炒房比炒蒜、炒姜有着更大的副作用,人可以不吃姜蒜,却不能不住房子。炒房者的牟利直接加重了社会底层的生活成本,拉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由此可以认定炒房是一种不道德的投机。所以,当年有地产大佬说“炒房无罪”时,马上就招来了公众的一片骂声。

  打击炒房,依靠炒房者的道德觉悟是不现实的,必须由国家通过针对性的政策压缩炒房的盈利空间,最终使炒房成为无利可图的事情。届时,住房自然回归其民生属性。“国八条”的出台直指要害,已经很明确地向投资炒房说不。

  调控做到了有的放矢,能不能最终击中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的作为。因为中国幅员辽阔,发展又不均衡,不同地区有着完全不同的房价,很难制定全国统一的房价调控目标,因此地方政府责任重大。“国八条”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一旦房价涨幅超过控制目标,将约谈责任人。基于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一些地方政府对于以前的调控政策可能是有抵触的,他们只强调住房的商品属性,任由市场进行配置,而忽视了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责任,搞商业开发经常是超前的,抓保障性住房往往是滞后的。中央的政策落到地方打了折扣、走了样子,一些地方政府应该是负有责任的,这也是之前多次调控几乎沦为“空调”的主要原因。

  这次调控成败系于地方政府,算是牵住了牛绳,但是如何调动地方去积极地调控,又如何对调控不力的地方进行问责,目前还没有细则。无论如何,中央政府先行打出的重拳,让公众对新一轮调控有了更多的期待。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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