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在继续强调运用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调控房地产市场、控制房价的同时,提出了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要求,即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同时要求,凡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意见一出,立即引来掌声一片。
公众所以如此叫好上海的限购政策,概因近年来出现的住房投机和炒作现象,已经对房地产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影响,公众已经无法容忍这样的现象再持续下去。如果能够通过限购的方式,减少和遏制住房投机,缓解供需矛盾,达到稳定和控制房价的目的,自然是公众希望看到的结果。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限购政策更多的是一种行政手段,这种手段到底能在多大范围、多长时间内发挥作用,能否从根本上解决住房投机问题,值得好好推敲和观察。
而事实上,住房投机和炒作现象所以越来越严重,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人和资金进入到房地产市场,从事住房的投机和炒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投机的风险和收益严重不对称,投机的风险过小,收益过大,容易引发市场的投机需求。相反,如果投机的风险远大于收益,投机能够获得的利益不再那么诱人,住房投机的吸引力就不会那么强,炒作的内生动力就会大大减少,住房投机现象就会越来越少。
所以,增加住房投机的风险,减少住房投机的收益,才是解决住房投机最根本的手段。显然,限购政策是不能解决这一问题的。政府也不可能永远依靠限购来维持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控制住房的投机和炒作。相反,如果这项政策过多过久地使用,还会影响住房的正常需求,影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那么,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住房的投机问题,控制住房的投机需求,有效增加投机的风险呢?毫无疑问,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才是最根本的手段。
我注意到,有关房产税的改革问题,早就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关注,上海等地将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等也不绝于耳。但是,不知什么原因,迄今为止,房产税改革仍然停留于舆论和公众的议论之中,没有进入到实质性操作阶段。近日又有媒体报道,上海、深圳两地已获有关方面批准,率先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虽然消息尚未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但从已经传出的消息来看,如果房产税税率真的确定在0.3~0.4%,且对所有住房征税,那么,这样的改革又是不彻底的,至多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不会对住房投机产生根本性的遏制作用。按照国外成功的经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住房的投机和炒作,就必须对投机行为课以重税,使其一旦炒作失败,就会倾家荡产。
同时,必须辅之以有效的金融手段,在信贷资金的投放上,坚持遏制各种住房投机的信贷行为,使投机者没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在此基础上,有效增加市场的住房供应量,缓解市场的供需矛盾。
当然,在税收改革还严重滞后、信贷行为还不太规范、市场供需矛盾还比较尖锐,完全依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还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依靠行政手段这只有形的手,限制炒房者炒房行为,切断住房投机者的住房来源,也不失为一种选择。但是,这种选择尽管十分现实,但也十分无奈,并不是解决住房投机的最优选择,它只能是一种过渡,一种补充。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