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高速收费年限别再延长了

2011年01月22日 07:51   来源:红网   胡印斌

  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日前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费标准和体系,现行收费公路最高收费年限的30年标准可能会延长,同时,希望5年之内,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能降一半左右,撤离不合理的收费站,为物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每日经济新闻》1月20日)

  高速收费有望降低,这或许算得上一个利好消息。一段时间以来,河南平顶山368万天价高速收费案,让公众的目光再度聚焦中国的高速公路收费。此番交通部官员的表态,其在印证了高收费的同时,也让人们充满自由通行的期待。然而,紧接着的一个疑问便是,降费就降费,为什么还要跟延长收费年限绑在一起?如此人为设限能真正把费用降下来吗?

  为什么要延长收费期限?交通部官员的理由有二,一是我国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设定一般为30年,“而国外大多在90~100年”,在很在意与国外接轨的交通运输部门看来,自家的路收费时间有点短;再就是收费时间一延长,则费用“相应地”就能降下来。在我看来,这样的理由显然站不住脚,不过是在顽强地为现有收费行为强辩罢了,果如此,后果十分恶劣。

  先说国内外的收费期限,官员喜欢动辄拿“国外”说事,以显示其不一般的国际视野,至于一般公众,却往往很难知晓其所谓“国外”到底是哪一国?还包不包括那些高速公路不收费的国家?而从国内高速收费的实际情况看,其收费往往也是一年抵人家好几年。同样是来自交通部的数据,2010年,全国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18%,比重比发达国家高一倍。

  可见,这样泛泛的类比,“国际视野”,并无实用价值,也不具备对国内高速公路收费调整的指导价值。更多情况下,可能只是官员拿来搪塞沸腾民怨、维护既得利益的一个借口。而这样的“选择性”借口,随着普通中国人国际视野的打开、民智的开启越来越显得荒诞。是啊,国外还有很多鼓励而不是阻遏公民通行的做法,为什么交通部官员不拿来说事?

  其次,收费时间延长了,费用标准果真就能“相应地”降低吗?大凡对中国收费部门有些了解的公民,对此当会狐疑满腹。君不见,媒体每每报道,很多地方的道路明明已经收费期满,但是,已经习惯了轻松来钱的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并不愿轻易罢手,而是想方设法修改政府批文,继续设卡收费。这样的批文为何能够轻松到手?关键就在于已经形成了固化的公路收费利益链。

  地方政府可以从公路收费上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主管部门、实施收费的企业也均各得其所,甚至到具体的收费工作人员,也都有可能成为收费的动力所在。此种情况之下,国内很多地方本来就已经嫌30年收费时间有点短了,一旦交通部官员以降费的堂皇名义要求延期成功,可以想见,那必将是一直梦想自由轻松行走在祖国大地上的中国人的一场灾难。

  高速公路的逐利倾向已经遮蔽了其公益属性,当务之急是尽快拿出决心和勇气,迅速降价,让高速公路回归公益。这不仅关系到国家物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也是一个国家国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益,更是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有关部门不应该漠视来自业界和民众中间的这种呼声,不应该逆潮流而动,更不应该试图利用这种呼声以谋求更为长远、更为丰厚的部门利益。

  拜托,高速收费年限别再延长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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