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应向全社会公布

2010年11月19日 08:00   来源:羊城晚报   郭之纯

  近年来,每当有央企乃至地方国企负责人落马,便往往有传奇般的“职务消费故事”传出,种种奢靡之状,真是出乎想象,令人咋舌。由是观之,国资委开始关注央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委实大有必要,甚至有些太迟,办法上也有些偏软。而再进一步说,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情况,只是向本单位职工公开是远远不够的,要想真正实现透明运行,更应该向全社会公布。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贾福兴近日对150位央企领导进行集体谈话时强调,央企领导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规自定薪酬福利,不得违规职务消费,职务消费的情况要向职工公开,透明运行。(《人民日报》11月17日)

  央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水到底有多深,局外人是根本搞不清楚的,只能据一些业已公开的资料作一些大致猜想: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在职期间日均挥霍公款超4万元;原建行老总张恩照,搞一次舞会派对便挥霍115万元,其个人爱好则由网球、高尔夫球而至豪华游艇;10年前国家电力公司在武汉召开内部会议,总经理高严住6万元的特大套房,午休另有8000元/天的总统套房,从家具到马桶都是专门订做……

  近年来,每当有央企乃至地方国企负责人落马,便往往有传奇般的“职务消费故事”传出,种种奢靡之状,真是出乎想象,令人咋舌。由是观之,国资委开始关注央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委实大有必要,甚至有些太迟,办法上也有些偏软。而再进一步说,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情况,只是向本单位职工公开是远远不够的,要想真正实现透明运行,更应该向全社会公布。

  众所周知,央企属于全体国民所有,地方国企则属于当地全体公众所有。所以,即便人们不便干涉国企的经营,但对国企的成本支出和利润使用,却是有权力进行监督的。当然,或许企业的一些投资和支出在一定的时期内属于商业秘密,不便于立即公开,但其负责人的薪酬、职务消费等并不属于此列,其高额薪酬和职务消费的合理性,只有在公开的基础上才可以获得。

  必须看到的是,超范围、超额度的职务消费,从本质上看应属于贪污行为。而近日有专家在《廉政瞭望》上披露,许多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已是“基本处于失控状态,比薪酬乱得多,问题也严重得多,业已成为高管们一笔庞大的隐形收入。”国资委亦有资料显示:在其管辖的近200家央企中,多数企业高管职务消费没有公开透明,存在项目杂乱、支出随意、管理失控等问题。

  职务消费所存在的这些问题,显然既影响了企业发展,又戕害了社会公平,所以笔者认为对此万万不能有“法不责众”的意识。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仅仅由纪检部门出面作纪律要求或还不够,更应该上升至法律层面的约束。如果法律的力量对此尚有不及,至少在目前,央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和薪酬情况,应该向全体国民公布;而地方国企的同类情况,亦应该向当地的公众全面公布。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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