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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征收红利还需解决三道难题

2010年11月08日 07:4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谭浩俊
    中国政府网消息,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中国将上缴红利的企业从100多家一下子扩大到1600多家,且上缴比例也要有所扩大,有利于对国企的管理、有利于提高国企对社会的公共福利的贡献,对国有企业改革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笔者认为,中央的政策是好政策,但还存在一些难题需要解决。

    首先,如何使用红利,是公众最为关注的难题之一。公众热盼央企上缴红利,并不是眼红央企的利润,而是因为央企的国家性质。

    众所周知,国有企业原来叫全民所有制企业。所谓全民所有,指的就是遇到困难时,全民支持和帮助,有了利益时,全民享受和使用。正因为如此,公众能够容忍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享受比其他类型企业更多的资源、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和倾斜。但是,如果央企获得的利益不能全民享受,而由企业独占,公众就难以容忍了。

    所以,央企上缴的红利如何使用,是一个十分重要而现实的问题。如果央企上缴的红利,又通过其他渠道反投到企业,或者被其他一些利益集团所耗费,成为少数权力部门之间的“口袋游戏”,那么,上缴红利的意义也就失去了。只有当央企上缴的红利真正用之于民、用之于社会、用之于公共利益了,红利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第二,如何防止垄断央企转嫁负担,则是公众比较担心的另一个难题。毫无疑问,垄断企业是红利上缴的主力军。因为垄断企业利润最多、效益最好,自然上缴的红利也应当最多。但令人担心的是,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垄断企业不仅在与民争利方面手段很多,在转嫁负担、转嫁危机等方面方法也很多。比如石油企业,每当原油价格下跌、利润空间大时,获得的利益都是企业的,而当原油价格上涨,获利空间小时,不仅伸手向国家要补贴,还想方设法将负担转嫁给其他企业和民众。那么,在扩大红利上缴范围、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后,垄断企业是否也会将这些负担转嫁给消费者呢?是否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呢?

    第三,金融企业如何上缴红利,也是个难题。金融企业为社会所诟病,一方面,在于他们对其他企业和公众利益的漠视,只做锦上添花之事,不愿雪中送炭,而且还动辄乱收费;另一方面,在获得巨大利益、赚得钵满盆溢的情况下,却借口负担重、资本金不足,不上缴红利。那么,此次改革,金融企业是否也能象其他央企一样上缴红利呢?上缴红利的比例又是多高呢?

    可以肯定,如果要让金融企业上缴红利,这些企业一定会以资本金不足等再次要求豁免上缴或减少上交比例。虽然国有金融企业资本金不足是一个现实问题,但这个问题的出现,更多的是企业自身的原因。因此,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企业加强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改善信贷结构等方面入手,而不能以豁免或减少上缴红利来化解。否则,金融企业就永远不可能真正提高竞争力,特别是国际竞争力。

    中国的金融企业在上市时,动用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和社会公共资源。在这样的情况下,金融企业上缴红利不仅是义务,也是责任,不仅要上缴红利,而且上缴比例也要高于其他竞争性央企。同时,在金融企业上缴红利以后,还要坚决防止金融企业通过乱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将红利负担转嫁给其他企业和消费者。

    总之,央企上缴红利是一项受到社会各方面关注的工作,要想使这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就必须克服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各种难题。

(责任编辑:侯彦方)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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