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兼顾中央企业承受能力和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京华时报》11月4日)
在央企红利的面前,由于身份角色的不同,关注的视角也不尽相同。政府官员用宏观视野来考量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上缴红利对中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影响;而作为大部分普通百姓,由于不懂深奥的经济理论,大都愿意站在微观的视角,关注央企业上缴红利的使用细节,以及具体流向。
对于央企上缴红利,尽管今年年初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中,透露出央企红利支出与去向,但是都是粗线条,仅是小范围内公开,多数公众不能知道这些钱究竟花在什么地方。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陈少强初步估算,自从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真正投入实践以来,两年半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共支出1861.4亿,其中68%用于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和重组改建,19%用于灾后重建,6%用于扶贫脱困,只有不到1%的部分和社会保障有关。
从某种意义讲,即便央企红利按国家规定使用,但也不代表它使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尤其是使用细节、具体流向等方面的公平和公正。前者是技术上的一种事实判断,而后者则是制度上的一种价值探究,因此,就目前而言,笔者觉得,国家财政部和国资委有必要,顺应民意,起码每年定期公布一次,通过网络和媒体,用细线条,清晰地描绘出央企红利的详细用途和具体流向。
巨额的央企红利,从根本上讲,是所有纳税人的重要公共资金,而且,央企红利也属于财政预算的范畴。作为一名普通纳税人,当然有权知晓央企红利,国家和各部委究竟是怎么使用这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又具体流向了何方。
历史经验一再告诫我们,政府财政公开透明,是防范公共支出出现“跑偏”、权力寻租、效率低下等弊端的“杀手锏”,央企红利也不应例外。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