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升级切莫违背“契约精神”

2010年09月13日 07:37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南辰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不久前在2010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发言时说,北京将积极参与推动早日实施国Ⅴ标准,加快淘汰高污染的老旧机动车,切实加强对用车排放达标的管理。

  北京一旦全面实施国Ⅴ排放标准,意味着达不到此排放标准的车型不得进京销售。随着黄标车淘汰接近“尾声”,国五标准进入视野,国Ⅰ、国Ⅱ、国Ⅲ没有加装OBD车载诊断系统的车辆的命运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北京市环保部门会不会像对黄标车限行那样很快出台针对上述标准车辆的限行或者淘汰政策,将直接关系到上百万车主的利益。

  2005年,北京市提前执行国Ⅲ标准的时候,为了打消之前买车消费者的疑虑,北京市环保局相关人士曾经明确表示,仍将采用国Ⅰ标准向国Ⅱ标准车过渡时“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的管理方式,新标准只针对新生产和销售的车辆;对已上路的汽车,仍执行目前的国Ⅱ标准,不会限行或加速报废。难道5年过去,这一承诺就要不算数了么?

  中国消费者买车时支付了不低的各种税费,但欠缺的是被告知自己所买的车“被限行”“被淘汰”

  的风险到底有多大。尾气排放标准像火箭一样快速升级本来是件好事,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在考虑本部门“业绩”之余,也要为买车的消费者换位思考一下,刚买几年的车就因为标准快速升级要“被限行”“被淘汰”,如果这种风险在买车时没有被提前告知,车主财产的使用权益就受到了损害,应当得到补偿。

  其实从环保部门工作方便的角度出发,以机动车某个阶段尾气标准为界,“一刀切”地管理是操作起来最方便的,但这种做法对于普通车主未必公平。例如,一辆国Ⅱ标准的车辆,如果行驶里程少,其每年排放的污染物未必比国Ⅲ标准的车辆多,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然而,这种个体环节的公平性往往会成为“一刀切”的牺牲品。

  目前全国约五分之一的城市大气污染严重,113个重点城市中三分之一以上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机动车排放成为部分大中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因此,从某种角度来看,机动车尾气标准的升级势在必行。然而,尾气标准的升级必须辅以燃油质量的升级,同时,要在机动车使用环节进行科学引导,并切实尊重、保护好现有车主的财产使用权。因此,制定一部全国范围的关于汽车使用年限和报废条件的法规,明确和保护车主的相关权益是非常有必要的。 (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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