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沙霸”,无政府

2010年07月22日 08:27   来源:光明网   赵光瑞

  近日,厦门《海峡导报》连续报道了当地一些新盘小区存在“沙霸”现象,这些“沙霸”,在小区垄断房屋装修所需沙子、水泥、搬运等勤杂劳务,超高价进行强售强卖。业主自行在外购买低价沙子、联系劳务,都会受到“沙霸”强行阻拦,在外购的其它装修材料,就是已经包括免费搬运到户的,进了小区,也要由这些小区搬运队搬运,然后收取高价。(7月21日《海峡导报》)

  “沙霸”的强卖强售行为令人深恶痛绝。这样的现象不仅厦门存在,而且石家庄、西安、武汉、南昌等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是什么原因造成社会滋生了这样一种恶劣的现象?

  有“沙霸”,无政府。“沙霸”现身各新交房小区,是社会失于管理的表现。现在是法治社会,什么人有权力在小区进行强售强卖,垄断沙子、水泥、搬运等勤杂劳务?显然,任何人都没有这样的权力。但是,如果社会管理不力,“沙霸”就会猖獗现身。

  笔者以为,一个地方如果出现了诸如“路霸”、“菜霸”、“ 沙霸”等等,都和政府的不作为有关。如果政府恪尽职守,有恶必除,何来纵恶成“霸”?政府职守真空的地方,才容易滋生各类“霸”。

  表面上看,“沙霸”是在欺辱业主,实际上也是在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也是间接地在欺辱地方政府。对于房屋装修,国家和各级政府都有很明确的规定,是不允许存在“沙霸”的,可是现在“沙霸”居然如此猖獗,当然也就没有吧国家和地方规定放在眼里。我不知地方政府为何能够容忍“沙霸”存在?

  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称说“沙霸”“惹不起”,因此不敢过问,这是胡扯。其实是利益相关吧?据一些知情人士说,如果小区存在“沙霸”,那么小区物业管理方就一定收到了好处,一般“沙霸”要在小区搞垄断市场,要给小区物业管理方交10-100万不等。小区物业管理方和“沙霸”是一伙的,或者干脆就是“一家人”。

  “沙霸”的出现,暴露了社会管理漏洞。目前城市居住逐渐社区化,居民差不多都居住在小区内,这和以往主要以单位家属院居住模式有很大差别。过去,在单位家属院如果出现了欺行霸市行为,单位就会出来过问,恶势力难以成“霸”。现在的小区,一般都归物业公司管,他们本来就和小区居民有距离,极容易发生侵害业主的行为。“沙霸”的出现就是证明。

  建立和谐社会,必须从“家”开始,家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居民的家庭生活受到了不和谐的侵扰,也是在破坏和谐社会的基础。政府的服务、管理,必须深入到“家”,责任到“家”。 “沙霸”的猖獗,必须受到坚决打击和制止。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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