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售价还是93.5元的药品,如今价格提高至170元;去年售价1082元,如今售价1580元……就在各地纷纷开始新一轮的药品招标采购期间,一些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开始悄然涨价。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后企业非但不降价,反倒涨价,是何原因?(6月17日《中国青年报》)
感叹几十道“降价令”后药价“越降越贵”的普通公众,也许无法想象一粒小药丸要牵涉多少个利益部门:在卫生部负责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之外,人保部负责制定国家医保目录,非列入此目录的药品则不能进行医保报销,但是人保部只负责出目录,却对药品价格“没兴趣”,医保药品的价格制定权在国家发改委,然而,国家发改委并不能直接依据实际成本作出定价,而只能依赖各地物价部门提供的药价信息,而地方物价部门提供的药价信息,又主要来自药企申报备案,其中自然少不了各种公关腐败,以及对药企作为地方纳税大户的利益保护……
不难发现,在整个药品监管流程中,并没有一个超脱于部门利益之外的统一协调机构;相反,相关职能部门各自皆有自身的部门权力关切与部门利益追求,细分到各个地方以及地方官员,大家又都各怀私利,或为地方政绩需要,或为潜规则交易换取筹码。不统一更不齐心的监管防线,在药企糖衣炮弹的强势公关面前,自然一溃千里。结果则是,药价非典型猛涨,民利习惯性受损。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