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药品回扣还靠制度“药方”

2010年06月03日 07:24   来源:齐鲁晚报   周婷玉

  药品销售是一根长长的利益链条,销售、招标采购、使用、管理环节都或多或少存在吃回扣的现象,这不仅需要加强医疗行业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更应对整个医药制度“开出药方”。

  最近曝光的一份医院药品回扣清单将医疗界的“脓包”挑破,引来各界口诛笔伐。如果个别医生吃回扣,那可能是他丧失职业道德,但如果大多数医生都吃回扣且成为一种“常态”,值得反省的就是制度的漏洞和缺陷了。

  据一位在医疗领域工作了30年的全国政协委员透露,一般而言,药品回扣约占药品零售价的20%。按照去年我国门诊量、次均医药费、药费占比等数据计算,全国医疗机构仅门诊开药的回扣就高达520余亿元。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费用不仅将加大百姓看病的成本,还会诱导医生开大处方,甚至导致患者面临滥用药物带来的健康损害和生命危险。

  事实上,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医生拿药品回扣,处罚不可谓不严,但多年来屡禁不止。甚至在药品回扣清单事件曝光后,仍有医生在网上发帖称“肯定要拿回扣”。表面上这是源自医生收入和付出严重不等的不满心态,而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以药养医”体制“培育”的“畸形病态”。

  在过去财政投入不够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允许医疗卫生机构以“以药养医”作为资金补偿机制,但客观上导致了药价虚高、医药不分、管理混乱的问题。实际上,吃药品回扣的绝不仅仅是医生,药品销售是一根长长的利益链条,销售、招标采购、使用、管理环节都或多或少存在吃回扣的现象,一种药品要想中标进入采购目录甚至要行贿数万元。这不仅需要加强医疗行业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更应对整个医药制度“开出药方”。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就是旨在将“以药养医”转为“以技养医”,通过大力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从根本上逐步消除医院药品加成的“土壤”。

  与此同时,相应的经费补偿机制应及时到位,政府应加大投入,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生的地位和待遇,让他们的知识技术价值得以体现,让他们的劳动付出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让他们有一个合理、体面、阳光的收入,而不是将手伸向医药代表的红包和患者的腰包。

  新华社北京6月2日“新华时评”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