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表示,医院在药品流通领域国家只允许加价15%,现在比出厂价翻了10倍的药实际上出现在流通环节,市民埋怨高药价,其实医院背了黑锅,他呼吁药品生产企业公布药品出厂价,让百姓消费得明明白白。(见1月18日《南方都市报》)
高药价的罪魁祸首在流通环节,已是众人皆知的事。很多事情往往知易行难,挤去药价流通环节中的水分,同样如此。
之所以流通环节能够使药价翻10倍,显然是因为有着诸多利益的纠缠。而对于原本属于自己的蛋糕,既得利益者显然不会轻言放弃。于是,你有你的规定、我有我的办法也就不奇怪了。
现实中,药品公共采购本该是压低药价的有效手段,然而在一些地方,高价药反中标的离奇事情却不时上演。不仅如此,即便廉价药侥幸中了标,往往也难逃“中标死”的命运。
不难看出,在药厂及药品流通环节,由于廉价药的利润不如高价药,甚至可能抑制高价药利润,因此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一些厂家让廉价药中标不过是个样子,背地里却少生产甚至不生产廉价药,让人不得不选择高价药;而在医院一方,尽管药品回扣是被禁止的,但医疗投入的不足使得大多数医院只能指望靠药品来补贴“家用”,微利的廉价药自然也就不受待见了。尽管患者对廉价药情有独钟,但由于处于散兵游勇之状,很难找出代言人,于是失去了利益诉求的机会。
由此可见,医药市场乱象的重要因素固然是药品流通环节成本高企,使廉价药难获生存空间,但患者谈判实力、议价能力的缺失和不足,恐怕同样促成了上述乱象。
事实上,一个正常的市场必定是个买家、卖家势均力敌的市场,任何一方的弱势必定导致另一方的强势。市场形成本就应当是个互相博弈从而达致均衡的过程。假如患者真的能够形成一股合力,与药品制造与销售方进行博弈和谈判,恐怕对方想让廉价药“中标死”也不会那么容易。
在一些国家的药品销售市场,制药企业何尝不想让自身利益最大化?然而强势的医保部门代言了患者的利益,任何药品的报销和价格商定都要经过其审核。医保机构作为大宗药品的购买者与埋单人,当然更具价格谈判的动力和能力。如此一来,买家的真正到位,也就能够通过势均力敌的博弈来实现药品市场的均衡,廉价药品“改名提价”和“中标死”的事情,也就不那么容易发生了。
一句话,真正挤出药品流通环节中的水分,除了整治医药市场乱象外,还应倚重市场之力,即用买家之力来抑制既得利益方的牟利冲动。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