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收入的两个不公都值得重视

2010年05月21日 07:5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王攀

  全国总工会官员称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财政部专家称,因为统计口径不同导致劳动报酬占比被低估,但承认10年来政府和企业部门分配份额呈现双增加态势,而居民部门的分配份额则有所下降。

  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有没有被高估?事实上,凡是统计数据,只要有不同的统计方法,都会有争议的。但即便如财政部专家所言高估,也并没有否定相比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居民劳动报酬收入下降的事实。

  事实上,当我们无法从统计数据上得到确信的时候,身边的感受是最好的参考。比如,当我们判断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时,收入显然不足以说明各地公务员招考为何会出现挤破头的现象。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当我们在争论劳动报酬占GDP的比例是高估还是低估的时候,不妨先问问网友为何会如此关注,社会舆论反响为何会如此之大。其实,再“科学”、再“准确”的统计数据,都不及民众确切的感受来得真实。

  而民众对劳动报酬占比的不满,还来自于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公。劳动收入不公有二:一是居民劳动报酬相比国家、资本来讲,体现在比例过小、增长过缓、后者挤占前者;二是劳动报酬在全体劳动者中分配严重失衡,表现在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行业差距、群体差距上,而无论是城镇内部,还是农村内部,甚至是全社会范围内基尼系数持续走高,也足以说明。事实上,如果劳动报酬大部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那么,劳动报酬即使占GDP的比例再高,那也不能令民众满意。而民众对劳动报酬的不满,恰恰是分配差距过大。

  但无论是提高劳动报酬,还是缩小收入差距,国家相关措施上始终“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比如,今年3月份,由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因为内容过于原则被国务院退回。而据了解,这一文件发端于2004年,在2007年至2009年间前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却始终也未能与公众见面。在没有统一专家意见,形成政府统一认识之前,公众无缘一见也可以理解;但问题是,如果一份酝酿了6年、讨论了6次的方案,仍旧过于原则和粗放,就让人难以理解,毕竟这是一个“实施细则”。

  再比如,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我国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普遍担忧。同时,人们对收入分配领域不公平的现象也表现出了极大的不满。可以说,全社会基本上取得了这样一种共识:当前收入分配的不公和过大的收入差距已经到了需要改变的时候。但原本应由政府出台调节收入分配的措施,让位于到底是市场还是政府导致了收入差距过大的无谓争论。在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区域之间,原本早应该有所作为的政府政策和政府行为,迟迟不能行动。既得利益者——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还是高收入行业和群体,面对社会对收入的不满,仍旧继续分享着利益,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遥遥无期。

(责任编辑:侯彦方)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