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违规经适房,更要前移监管关口

2010年04月28日 10:20   来源:千龙网   刘凯玲
    住建部4月26日对外公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部分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存在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做出了有关规定。该通知规定,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4月27日《京华时报》)

    由于经济适用房的性质决定了其经济适用性。经适房销售价格与商品房之间势必存在很大价差。人有自利的一面,富人想从中穷人口中抢食的动机并不难理解。但是经适房是保障低收入群众居住权利的一道重要防线,其意义在于保障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并不是一项普遍的政策待遇。同时,经济适用房供给有严格的政策要求与收入测算标准,供给对象的确认,应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但是从六连号事件、开宝马住经适房的经适房分配现状来看,经适房鹊巢鸠占的情况并非个别。针对于此,住建部出台经适房管理规定,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适房,可能会被依法收回。实际上是给经适房分配加了一把防盗锁。有利于减少经适房政策变形走样,其姿态值得肯定。现在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如何提高经适房管理新规的执行力,前移经适房分配监管关口,把经适房惠民政策坐实。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虽然贫富悬殊不可能根本消失。但是,从政策上引导社会公平,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应该可以做到。而六连号事件与开宝马住经适房显然难与公平划上等号。如何保证保障房政策真正做到雪中送炭,还不是发现违规收回经适房这么简单。

    正如上海社科院学者卢汉龙所言,福利分配不是政府对公众的恩赐,而是一种公共职责的承担。政府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一部分人通过弄虚作假占有公共资源,就是对真正有需要的人的一种剥夺。减少公共资源不该有的流失、保证其分配的公平公正,这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

    在我看来,避免经适房鹊巢鸠占,最大限度惠及低收入民众,规定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适房收回政策待遇,只是经适房鹊巢鸠占变成既成事实之后的事后监督措施。地方政府前移经适房审批关口,让经适房政策精确到位才是问题的关键。比如,对经适房供给对象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社区范围内举行供给对象听证会,等等。由于街坊邻居之间比较了解,在评价家庭经济状况、住房状况方面,他们往往比相关部门更有发言权。他们的参与能让一些人情、关系经适房现形。

    再比如,政府完善保障房政策设计,对经适房供给对象规定明确的界定与测算标准。不能让开宝马的富人“占便宜”,也不能让低调的假穷人钻空子。对于不符合条件,骗购经适房的人除了收回政策待遇,进行舆论谴责外,还应该依法加大其违规成本,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让他们感觉骗购经适房得不偿失。

    而且,笔者期待政府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房分配漏洞设计、安装“政策补丁”。创建“收入核对系统”,通过民政、财政、税务、工商以及金融、房产等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掌握相关申请人的收入信息。在建立“收入核对系统”的基础上,健全社会监督体系。把经适房政策流程置身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如果经适房鹊巢鸠占“木已成舟”,再谈监管、整顿,监管成本与监管难度要大许多。

(责任编辑:年巍)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