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就目前经济适用房存在着变相福利分房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绝不容忍开着奔驰的来领经济适用住房。
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修建的商品住宅。作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一种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在享受各种政策优惠后,其实已具有很大的社会福利性。一定程度上讲,经济适用房应该是政府掌握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巨大资源。
但在实际操作当中,明显的价差往往使得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证还未办下来,就已被一些“贫困人口”开着奔驰宝马认购一空。比如武汉曾在经适房分配过程中出现了离奇的“6连号”事件,深圳经济适用房小区竟豪车扎堆等现象。这变了味的经济适用房,不仅使其应有的社会保障作用未能发挥,反而成了引发社会不公和社会矛盾的导火索。
现在经济适用房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种种弊病已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于是有了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同志明确提出要治理这歪风。欣闻此,笔者拍手称快。
笔者窃以为,造成经济适用房变味的原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完善固然是客观原因,但地方政府在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管理上严重缺位,应该说同样难辞其咎。经济适用房之所以能变成“有钱人”“有权人”等“特权者”的掌中物,是因为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
因此,依笔者所见,除了要叫响“打击开奔驰者领经适房”这口号外,当务之急是要出台更加具体的防范和惩治办法。比如建立一套科学的核查比对方法和机制,把中低收入家庭界定准确,防止隐瞒欺骗;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尤其是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涉及经济适用房分配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法律惩治制度,强化法律制裁,将骗取国家福利行为依法入罪等等。
当务之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下最大决心,拿出最大勇气,直面我国经济适用房销售乱相丛生这一不和谐因素,迅速出台整治办法,遏制不正之风,还贫民百姓以公平。不然,数亿中低收入者眼看“开奔驰者领经适房”这明目张胆的腐败,是可忍,孰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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