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新华网》3月5日)
住房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虽然2009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复苏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房价的快速上涨,使房价进一步背离民生,引发了社会和群众对高房价的焦虑,加剧了社会矛盾。不论从百姓的民生角度,楼市的长远健康发展角度,还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来看,国家出手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问题,都是正当其时、深得人心。温家宝总理所提出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四个举措——“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继续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也是对症下药、提到了点子上,但是,要想政策取得预期效果,关键还要看地方政府的落实情况和责任的承担。
没有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长远发展,就没有长久的可持续的利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日前表示,当前楼市出现泡沫已是不争的事实。根据国土资源部城市地价监测信息,2009年全国城镇商品住房的平均成本,每平方米约2500元。可以大概算出,2009年中国的房地产商赚取的利润高达1万多亿元。连业内人士万科董事长王石在接受媒体专访时都警告,中国一些最大城市的房地产泡沫可能扩散到中国其他地区,可能会给市场造成破坏性后果。然而,资本具有逐利性,同时具有盲目性。并不是所有的房地产商都能和王石一样,在房地产发展的“牛市”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想靠房地产商良心发展,主动把房价降下来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重任,必然要落到地方政府的身上。然而,当前一些地方政府患上“房地产依赖”,土地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某省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地税收入的增长近年来主要靠房地产业拉动,营业税增收额的四成以上、企业所得税增收额的七成以上来自房地产业。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导致一些中央的调控政策在地方很难完全有效地落实到位,同时也是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主要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能否摆脱利益束缚,切实落实中央的调控政策,让人担忧。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要求地方政府从民生的角度,更加重视对中低收入阶层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另一方面,也要求地方政府切实摆脱卖地财政的依赖,在增加土地供应的同时,降低地价,减少不必要的收费,从而,减少商品房的成本。同时,加大对房地产的监管,打击炒楼、捂盘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抑制楼市投资投机行为,为楼市发展打造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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