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公共产品比调控房价更重要

2010年03月03日 07:12   来源:羊城晚报   伊 歌

  如果说,“土地财政”的制度安排让地方政府“错位”;那么,作为公共产品的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则是地方政府的“缺位”。地方政府既然垄断土地供给,就有责任和义务向买不起房的人提供廉租房,香港的“居屋”和新加坡的“组屋”,历经数十年都行之有效。

  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再次与网友真情对话。有网友称:“今年楼市频出重拳,但我还是担心拉不住这匹脱缰的野马。”总理认为“我觉得他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我有决心,本届政府任期内,能把这件事情管好,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位”。

  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调控房价的政策措施几乎每年都不少,有“重拳”也有“组合拳”;从“国八条”、“国六条”到“国四条”、“国十一条”,土地、信贷、税收和市场监管猛药齐下软硬兼施。然而,房价却一路走高,不少大城市更是狂飙突进,即便偶有下跌,事后证明不过是“短暂回调”。房价疯狂如此,“国×条”的“有形之手”大有屡败屡战的悲壮,不得不令人深思:何以至此?

  商品房的价格由市场决定,政府为何调控房价?因为平民百姓望房兴叹———积一辈子的收入都买不起新居,拿三代人的积蓄都给不起首付。可是,房价高企,一些地方政府正是始作俑者———有天价的地王,才会有天价的豪宅。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中国经济评价中心主任刘煜辉就认为:“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为房价提供上涨的引擎。于是,体制下,中国地产商就不再是简单的生产企业,而是土地银行,其获利模式是靠经营大量土地储备并从土地未来升值中获利。”

  如此“激励不相容”的制度安排,使地方政府在卖地收入与民意民情中摇摆,对房价的“微观调控”就像翻烙饼一样反复无常,一会儿打压,一会儿救市;而且地方官员在政绩压力下往往会“利”字当头,民怨靠边,以“低成本收地,高价格卖地”为政绩工程提供庞大的财力。只要“土地财政”制度犹存,中央政府的三令五申就难免遭遇“变通化解”甚至“阳奉阴违”,调控房价也就难免越调越高。只要上级监督放松、信贷控制不严、货币供应宽松,房价就会如脱缰的野马狂奔不止。因此,惟有改革财税制度,重新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方为走出房价困境的正途。

  如果说,“土地财政”的制度安排让地方政府“错位”;那么,作为公共产品的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则是地方政府的“缺位”。所谓“居者有其屋”,并非“居者有其产”,地方政府既然垄断土地供给,就有责任和义务向买不起房的人提供廉租房,香港的“居屋”和新加坡的“组屋”,历经数十年都行之有效。可是,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提交的一份报告显示,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而同期各地土地拍卖“地王”频出,就鲜明地印证了地方政府的“政策取向”。

  调控政策围绕着房价来设计制定,没有清晰明确的制度目标,政府与市场的责任混淆不清,以致政策朝令夕改,市场参与者无所适从,既扭曲了房价,又积聚了民怨。其实,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就只字未提房价,而是重点落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中央财政加大对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首次提出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等等。政府回归本分,不是着力于控制房价涨落,而是提供公共产品。

  因此,重建财税制度,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这两股“缰绳”才能最终拉住“房价野马”。

(责任编辑:胡可璐)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