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知道维权成本有多高

2010年01月27日 08:00   来源:长江日报   王石川
    中国音集协3年收取卡拉OK版权费1.7亿元。分配方案为:23%为音集协管理费用,27%归收费单位(天合公司),剩下50%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歌曲的点唱率、点唱次数、唱片公司拥有的版权数额等,为分配依据。(1月26日《京华时报》)

    维权成本高是出现频率颇高的一个短语。维权成本到底有多高?经过多方合力,卡拉OK版权费终于讨回来了,但到手的显然所剩无几,有多达一半的卡拉OK版权费被中国音集协拿走(天合集团是受音集协委托的公司,负责向卡拉OK经营场所交涉)。

    不知道音集协提取23%的管理费用,有何依据?按本次可供分配金额1.2亿元计算,23%高达2760万元,音集协有多少工作人员,开展了多少工作,又进行了什么样的管理?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曾经精辟地谈过花钱的四种模式:“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相关部门或协会有无存在这其中的现象,需要求证。

    有网友直言不讳地称,替人收账,五五分成,这是潜规则。应该说,音集协不同于一般的讨债公司,不会如此唯利是图,也不允许如此“分成”。维护歌手利益、唱片公司利益,捍卫法律尊严等等是分内之事,也是责无旁贷的职责。因此,为了回应坊间质疑,音集协不妨把所有的账目都晒一晒。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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