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劳资纠纷仍需强有力的制度设计

2010年01月17日 07:22   来源:红网   张永炳
    1月15日,因不满近日公司内传言取消2009年度年终奖,苏州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00多名员工聚集于厂内进行抗议,破坏厂内设施,打砸企业车辆。当天联建公司负责人承诺将在近期发放年终奖,并解决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劳资纠纷问题。(1月16日《新京报》)

    取消年终奖,这对任何一个辛勤工作一年的员工而言——不管他(她)是金领、白领还是蓝领——都是难以接受的,所以苏州联建的2000名员工情绪激动、表示不满,是再正常不过的反应。然而问题是,他们为什么非得用打砸机器这种19世纪欧洲工人维权的老手段来争取年终奖?要是这些激动的员工诉诸工会,由工会出面与老板进行谈判,岂不是成本低、效率高的路径选择?应该知道,中国的各类企业都不缺工会的设置。

    在当下的中国,想依赖工会维护工人权益,似乎是个天大的笑话,不会有人相信,更不会有人当真。究其原因,不出乎计划经济时代的遗患:国企的职工都是为国家工作、为人民服务,既然如此,工人怎么能跟国家谈条件、争利益呢?即便单位有不公的做法,领导们只要祭出“国家利益”的大旗,工人自然只好忍气吞声地服从。从前工会的存在,基本上以组织文体活动、调解工人间的矛盾、为职工介绍对象的形式表现出来。忽视工人利益、忽视工会话语权的旧思维,经过几十年的市场改革并未有多少好转:工会多为资方豢养,力量软弱,装饰成分远大于其实际意义,根本不能代表工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工人的权利意识日益觉醒,他们再也不会默默忍受老板公然的侵权行为。不管你的后台是资本家还是国家,一旦我的合法利益受挫,我就要发声、我就要争取,既然工会不可信赖,那我就亲自来,捣毁机器、打伤人,从而引起对方对自身权益的重视。结果,工厂的财产和声誉双双受损,有时候甚至伴着人员伤亡,与事工人也难逃公安机关的追究,这真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

    在苏州联建员工抗议事发后,苏州工业园管委会旋即成立工作组善后,其态度不可谓不积极。但是,企业任何劳资纠纷的风吹草动都由政府机构出面擦屁股,政府纵有三头六臂能应付得过来吗?政府真能代表工人主持公道吗?政府直接介入企业的矛盾处理实乃下下策。

    这种令人沮丧的现实早就到了非改变不可的地步了。这个改变不是靠企业的自觉,而是靠国家法令的推动——这才是国家机关应该做的,不是善后,而后提前设置游戏规则,防患未然。熟悉美国20世纪历史的人都知道,起于1929年的经济危机带给美国的最大收获之一,就是联邦政府积极干预劳资关系,敦促国会出台了劳资关系法案,平衡劳资力量对比,从而使工会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和话语权,能够真正代表工人与资方进行谈判博弈。

    借着当前的经济危机,我本希望全国人大与政府部门趁势强化工会力量,用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设计解决劳资纠纷,然而,直到目前,我的希望还没有照进现实。我想,这种迟钝的反应,从小处说必然让企业和工人蒙受更大的痛苦和损失,从大处说,劳资力量失衡的格局不改变,最终不利于形成健康的社会结构,尤其不利于政府特别在意的维稳局面。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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