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学历不是粉饰城管制度弊端的药水

2009年11月27日 07:44   来源:中国商报   朱四倍
    今年2月末,合肥各大官方网站上出现了一则招考公告,合肥市城管局公开招聘城管队员。经过初选,3000多人得到笔试机会,第一学历不够本科的被淘汰者悻悻而归。最终,100名第一学历达到本科的幸运儿挤入了合肥市城管局的大门,其中包括11名硕士毕业生(《中国青年报》11月23日)。

    面对高学历城管,且不说“不知道是时代进步了,还是知识贬值了”、“让硕士研究生们当街头执勤的城管,无异于杀鸡用牛刀,是一种典型的人才浪费”之类的争议,单就是大学生城管的话语——“这里毕竟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前景差不到哪里,很多人想来还来不了呢”和“现在是‘骑马找马’,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我也会离开”等,在笔者看来,社会所期待的价值——能否解决城市管理的难题,恐怕就是一种理想乃至是幻想。或许,高学历城管的存在,除了是一份谋生的职业外,剩下的就是“媒体的素材、饭后的谈资”了吧?

    从中可以看出,合肥百名高学历城管无非是现实压力的产物,并非是针对城管制度本身弊病进行的疗救性措施。事实上,高学历城管不是合肥独有的现象,这在全国并不少见,如上海新招城管必须要大专以上学历,天津汉沽区首支综合执法女子巡查队队员学历也都在大专以上等。不过,在学历的背后,被遮蔽的是备受诟病的城管制度,因为当“追打、暴力”成为城管的社会代名词时,这就不是哪个具体城管人员的问题了,而与城管的制度设计有关了。如此一来,所谓的高学历能成为粉饰制度弊端的“药水”吗?或者说,高学历能成为城管制度怪胎的“救命稻草”吗?

    理论上说,设立城管制度无非是为了促进城市和谐秩序,但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造成该制度功能的扭曲,诸如以罚代管、以罚创收等现象。也就是说,城管制度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其效用不能达到社会需要的程度,反而对社会的公共需求产生了叛离的力量,引发了社会某些群体的对立。并且,城管设立的目的与扭曲的政绩观和政府部门与民夺利的需要有关。这两种目的,理念上与民生相背离,现实中跟民众权益、特别是与底层民众的权益直接对立。最终,让城管成了争利机构,导致社会自由度发生收缩。流传甚广的“城管式”秘籍和“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矛盾冲突的产物,更多的还是政府进行社会治理的模式和政策的失当。

    认识到了这点,就可以明白所谓的高学历城管离制度弊病的医治还有很长的距离,也可以说,二者并不搭界。城管执法中暴露出来的许多问题,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的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更是制度不适应现实要求的折射,而试图用高学历来达到救治的目的,恐怕是一种南辕北辙。

    应明确,学历不是漂白城管制度怪胎的“药水”。在笔者看来,高学历者成为城管人员,仅仅是个体谋求职业的理性反映,而高学历城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于人们误以为高学历是城管制度弊病的“拯救者”,其实不然,即使有再多的高学历者加入城管队伍,如果不从制度变革和善治的角度审视急需改革的城管制度,也是无济于事,也会有更多的升级版“城管秘籍”出现,更无法对公民生存与城市管理二者之间存在的制度断层进行改善。

    因此,与其关注高学历,不如变革城管制度弊病。也就是说,应谨防学历成为粉饰和遮蔽城管制度怪胎的“稻草”。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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