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官员在文博会上介绍说,中国的文化业近几年增速惊人——2004年至2010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23%。在几个发达省区,文化业占GDP比超过5%,成为支柱产业。但谁也不否认,繁荣背后是创意的荒芜。如同《华盛顿邮报》近期一篇评论所说:“除了一些当代艺术家的作品是原创和有新意的,今天的中国文化以对西方商业成功者的粗糙模仿和缺乏艺术趣味的作品为人所知。”由于中国内容产业基本上都是小制作,产品缺乏品牌和延续性,无法做到很高的水平。(11月13日《科技日报》)
“创意的缺乏,是正举办的北京文博会的一大话题。”中国媒体对文化产业的误读其实很深。
“创意缺乏”背后的潜台词就是指“对西方商业成功的模仿”,却没人指责过“文化产业”也是从西方经济语境中拿到中国的舶来品。在从无到有的过程中,学习和模仿阶段是不可或缺的,中国还没有能力创建自己的文化产业模式之前,模仿还会经历相当长一段时间。
就产业模式而言,单纯的“创意”是不存在的。以电影产业为例,在美国电影产业被称为是“电影工业”,其整个行业的流程都以完全工业化的标准作为操作模式,实践证明经过近一个世纪的打磨,美国以好莱坞电影工厂作为大本营,其艺术性和收益率成为世界各国发展本国电影的范例。
实际上,考量当下的美国电影工业,“创意”并非是在产业模式上,而是强调在作品的内容上。产业模式历经近百年的磨合,能够保持较好的收益率和引领全球电影艺术标准应该说明产业模式的合理性。中国媒体对文化产业的误读却将作品的创意和产业模式的创意混淆在一起,看不到产业模式和作品创意之间的逻辑关系,总是认为中国可以在产业模式“创造”出新意来,更有甚者认为中国国情决定了现有的产业模式就是适合的模式,剩下的就是作品的“创意”够不够了。
没人关心美国电影工业的作品创意是如何产生的,更多人看到是一部又一部好莱坞大片对中国电影院线的冲击和当代文化的影响,似乎作品的创意就是凭空而来的,就是天生要比中国人具有更多的创意思维。在内容和产业模式之间,决定内容的往往不是人的因素,而是产业模式。一个良性运转的产业模式是不可能拒绝富有创意的作品进入到产业流程中的。北京文博会上,媒体对作品缺乏创意的批评应该是对产业模式的批评才对,忽略了产业模式的弊端存在,只看数据说话解决不了中国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命题。
内容为王,“内容是产业链最上游和最重要的部分,也是中国最弱的部分”,中国文化产业和其他经济领域中的共性问题一样,都是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做平台和传媒的是比较有钱的企业,有钱的人不做内容”,原因很简单——资本方喜欢用风险最小、赚钱最快、最直接的方式进入文化产业,只赚不赔的买卖就是文化产业。
在看到政府扶植文化产业的利好消息后,越来越多的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中,特别是影视产业链中,没有人想打造百年老店或者知名品牌,迅速捞金随时准备抽身离开是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同一心态。即便是俨然成为国内影视业翘楚的华谊兄弟影业也时不时地传出某个大股东套现的新闻,良性运作的文化产业模式在当下中国无疑是一句空话。
以中国的人口基数看和中国70、80后的崛起在文化思维方式上已经有足够的活跃因子,中国文化产业不缺乏人才基础,缺的是产业模式的优化。政府在政策层面上的大方向上无可挑剔,但在市场准入门槛和市场生存空间环境的营造上还没有给中小企业和个人进入文化产业提供更多的与大型企业同等条件竞争的条件,文化产业的多样性还没有建立起来,可持续性的理想也就无从谈起。(黄水牛)
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正式开放网友投稿,原创经济时评可发至cepl#mail.ce.cn(#改为@)。详见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征稿启事。
相关评论:
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刍议
产业链视角下的我国文化产业发展
繁荣文化也要“以小见大”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