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峰:地方政府发债的“缰绳”掌握在谁手中?

2011年11月08日 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的主要细节已基本敲定,已选定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和另一家全国性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由大约20家机构构成的承销团也已组建完毕,预计上海市将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首批4个试点省市中拔得头筹。”上海某机构的债券交易员6日对记者透露,此次上海发债的规模为71亿元,3年期与5年期各占一半,预计最快将于15日前启动发行。(11月7日《中国证券报》)

    尽管备受争议,上海市率先试点发行债务已进入实质运作阶段,有专家喻为“猛虎出笼”的地方债发行闸门终于打开了。

    此前财政部公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和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公布前后,财经界学者看法不一,争论不断。特别是在7月份,比较突出的争议集中在地方债务的风险及管控方面。

    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栏目曾就相关话题对话权威人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接受访谈时表示,地方债作为政府的融资平台,关键在于尽快完善体制机制、风险控制体系和监控系统,这样才能用好债务,防止风险出现。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则侧重于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编制资产负债表,同时表示“地方政府不会陷入债务危机”。他认为目前地方政府资产和负债匹配的状况是非常良好的,债务占GDP的比重不大,地方债处于可控范围。

    与之相反,经济学者郎咸平说:“我不怕猪肉涨价,就怕地方债务大”。另一位财经学者叶檀也发文指出,地方债务不应被低估,不应被小视。她质疑地方政府是否有市场化改革的决心,地方国资是否能够得到高效运营和有效控制。几天后,叶檀又在评论文章中表示,地方债是多是少且不论,关键在于“由谁买单”,因为“如何买单”将决定未来地方债券的发展方向。她还特别指出,地方债绝不可由纳税人买单!

    有消息显示,和上海一样,广东省计划在11月底前选择有利时机完成债券发行,规模约73亿元,也分为3年期和5年期。

    我们注意到,作为一个2300万人口基数的大都市上海,医疗与卫生、科教公用事业等等民生支出逐步成为城市发展的最大压力。据上海市2010年财政报告显示,除去区县留用的财税,市本级能够动用的“钱袋子”不到1400亿。今年七月,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在作2010年市本级预算说明时表示,针对“支出大于收入71亿元”的财政情况,主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弥补。

    据蒋卓庆介绍,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续建项目与新建项目两个方面,有的是市政配套设施、整治管网工程建设等;有的是文、教、医等涉及民生的项目建设与配套。

    当下,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与自身经济转型的双重压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确实较为紧张,在事涉民生的领域适当举点儿债也未尝不可。关键是地方政府不能违背财政部发债试点办法的初衷,更不能让政策走形。

    首先,地方政府发债的“缰绳”掌握在谁手中?

    谁来对地方政府的发债进行管理和约束?谁来有效抑制“大手大脚”、无度建设的“唯GDP数据”政绩冲动?债款使用管理如何进行,怎么管控?作为理论上的承债人,市民能充当什么角色?面对一年一两次的财政预算报告,本级人大该发挥什么作用,如何监督和指导?

    其次,举了债,毕竟还是要还的,地方政府拿什么还?是缩减下一年度的财政支出,还是来自诸如税收、土地出让金等收入?假如依靠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新的楼市调控又将如何推进?

    还有,借钱过日子理当勒紧裤腰带,地方政府的“三公”支出是不是能够相应控制?在例如楼堂馆所、会议支出等市民比较有意见的方面能否有所改进?总不能一手“借钱”,一手“挥霍”吧!

    今天发债,将来总是要偿还的,所谓花的是未来的钱嘛。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地方自行发债主要分3年期和5年期。那么,针对这种“寅吃卯粮”的状况,地方政府有没有考虑过未来能否承受得起?举债的度该怎么科学地衡量?假如届时无力偿还,谁来埋单?地方当政者的后来人,还是这片土地的子孙?

    成功属于有准备的人,各界人士对地方自行发债的争议和疑问,应该引起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宁可把问题看得全面一点儿,把困难想得更深一点儿,因为我们毕竟是在“支出未来”呀!

    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到底是“猛虎出笼”还是“祥云出岫”?这项地方财政融资平台的改革尝试,需要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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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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