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廉租房只能等待市长批示吗?

2011年01月26日 06: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子房先生

  据江苏电台报道,南京市玄武区一小学生因家庭特困无房可住,含泪给市长写信求住房。南京市市长季建业接信后批示只要符合条件就要尽快安排廉租房。今天,这对寡母孤女含着热泪搬进新居。(1月25日 中国广播网)

  看到这则新闻,了解了这对母女的困难,恐怕很多人会心生怜悯之心。对于一个只靠母亲有限的打工收入维持日常生活,还要支付月租金为600元房子的特困家庭来说,通过一封信而获得廉租房真是“久旱逢甘雨”。我们不仅要为这个特困家庭从此以后能够过上好日子感到高兴,更为这位市长真心为百姓办实事而感到欣慰。

  欣慰之余,我们不由得产生一连串的疑惑:诚然,这对母女是幸运的,可今天“王缘”写信给市长,就有了廉租房,那明天又一个“李缘”写信,大后天“张缘”再给市长打一个打电话,市长能批那么多特例的廉政房吗?还有那些同样需要廉租房的家庭,他们没有写信,那他们该怎么办?难道非要让小学生写信才能反映百姓的实际问题,非要等到市长批示才能解决问题?

  可以想到,这对母女的情况基层工作人员肯定知晓。姑且,我们可以相信他们没有办事不力,搪塞当事人的申请,他们也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了这对母女的问题和相关诉求。但由于廉租房现行的分配原则,这些工作人员确实无能为力,只能按章办事。那么,在没有“贵人”相助的情况下,这对母女只能等待“好运”的降临。

  这就引申出一个话题,在廉租房等保障房供给远远小于需求的情况很难在短时间扭转的背景下,如何公平、公开、公正地分配它们就成了首要问题。解决方法也很简单,一方面要继续“细化”保障房的分配制度,做到让更有需要的人获得住房,而其他人也会心服口服;另一方面还要大力建设保障房,为每个需要住房的人都送去“希望”。

  进步一说,在所有公共资源稀缺的领域里,不可否认的是都出现这种“市长批示就给廉租房”的事例。众所周知,我们还是一个“人情大于法制”的国度,治标之策就是尽力去完善相关制度,减少“人情”的干预。

  那么治本之策是什么?只能改变是我们的思维模式。有句话说得好,我们恨贪官,又拼命报考公务员;我们骂垄断,又削减脑袋往高薪单位钻;我们讥讽不正之风,自己办事却忙找关系。总之,我们愤怒,不是因为觉得不公平,而是觉得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不利位置,我们不是想消灭这种不公平,而是想让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有利位置。

  也就是说,如果评判一件事正确的标准,不是因为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社会公理,而是因为它是否利于自己、符合领导的要求。那么,人们只能感到不公平的制度太强大,自己太弱小,继续学着适应这种不公平,学着在不公平中寻找有利的位置。这恐怕是我们更应当思考的问题。(子房先生)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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