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25日凌晨2时,发生在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储备基地103号罐体(原“7·16”事故着火油罐)的火情已经彻底扑灭,无人员伤亡;无原油及污水流入海域,没有造成海域环境污染。目前,已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10月25日中国广播网)
常识告诉我们,这条新闻呈现的信息并不完整。其一,发生在“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储备基地103号罐体的火情”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的;其二,何种原因造成的火情。
实际上,媒体发布上述快讯的意图是表明大连中石油原“7·16”事故着火油罐的火情已经被扑灭了,且“无人员伤亡、无原油及污水流入海域,没有造成海域环境污染”。在这样一个看似有惊无险的结果面前,大连中石油的“祸不单行”轻飘飘地被淡化了——虽然在距离今年7月16日的大连新港港区中石油输油管道爆炸事件的发生也不过才三个月的时间。
10月25日,还是有媒体披露了再次发生火灾的原因:在24日21时30分左右,在火灾现场的流动指挥车上,大连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负责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储备基地拆除作业的中石油辽河油田建设集团副总经理李明辉介绍,当日16时10分许,中石油辽河油田建设集团在组织施工人员对位于大连新港原油储备基地的103号罐体(原“7·16”事故着火油罐)进行拆除作业时,不慎引燃罐体内残留的原油,发生燃烧。(10月25日中国新闻网)
无论如何都要感谢中石油的,有了中石油在大连的“祸不单行”,一直承受中国安全生产最大骂名的中国煤矿业会轻松许多,因为他们在追求背负带血的GDP路上不再寂寞了。
通常一个煤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都是在一条或几条巷道的作业面,影响的结果也不会超出巷道之外,虽然每一个矿工生命逝去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巨大不幸,但中国煤矿业的从业管理者们似乎具有超乎常人的坚忍能力,能够做到置良知和悲悯心于不顾,追求金钱利益才是矿主、矿长们天然的最大责任,于是煤矿安全事故就在舆论的悲愤中和法律的无奈中不断地发生着。大连中石油三个月内的两次火情的出现是否会预示中石油俨然有取代中国煤矿业的趋势,成为千夫所指、万人唾弃的只顾追求经济利益,不顾社会、个体生命安全的独夫?
盛世危言并不是什么危言耸听的另一种解读,中石油创造了GDP的神话是世人皆知的功绩,但大连“7·16”事故发生时,身经百战的大连消防支队的消防队员仅用一句话就概括了当时情形——“难道说‘2012’提前来了吗?”
相比于墨西哥湾的原油泄漏事件影响了几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和海洋中九大生物物种的改变,中石油的大连“7·16”事故仅仅威胁到了一个城市的人口安全和环境安全,实在是有小巫见大巫的天壤之别。所以,三个月后原“7·16”事故着火油罐再次因为“施工人员进行拆除作业时不慎引燃罐体内残留的原油,发生燃烧”也就顺理成章了。
每次发生煤矿事故时,总会有人痛心疾首地总结出几条经验来告诫人们,安全生产和责任意识的是杜绝事故发生的有效方法。往往在煤矿醒目的位置也写有传统意味的类似“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语,遗憾的是除了醒目之外并无醒心的作用。为了阻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矿长代班下井”成了煤矿业的天条,执行起来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种种措施采用后,并不能阻止煤炭生产行业依旧是最大的“吃人”行业。
三个月的两次事故,中石油的祸不单行虽然只是付出了牺牲了一名消防战士的代价,却无法预料由此产生的蝴蝶效应。令我们担心的是,如同缺少了安全生产和责任意识的中国煤炭生产行业一样,中石油是否正在步此后尘?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