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法治为重

2010年09月27日 12:47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评论员

  实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突破需要厘清的第三个关系,是在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时,处理好法治与“人治”的关系,坚持以法治为重。强化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靠立法和强有力的执法形成一个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民主法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障。作为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我们早已经重新进行了认识,但在实践中迟迟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因而那种靠出卖土地的财政包干体制,肆意掠夺生态资源的发展思维,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仍然肆意横行。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问题上能否实现新突破,根本取决于我们是遵从惯性状态下的“人治”,还是从长远考虑坚持法治为重;是让“按指示办事”潜伏存在,还是让“按法律规定办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从而以法治遏制频发的GDP冲动。目前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正处于“爬坡越坎”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努力把民主法治建设继续推向前进,将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科学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和社会共同意志,确保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下去。

  2010年,广东“依法治省”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对偏好依赖粗放式发展、片面追求上项目和不顾全局谋取局部利益等偏离科学发展轨道的发展“冲动”,以“法治广东”为政府建设目标进行一系列治理。两个投资数百亿元的大型石化项目“撤离”珠三角地区,34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撤销打破地区交通“瓶颈”,流经深圳和惠州两市的重污染河流淡水河跨界治理取得实质进展,2009年全省实际补充耕地远远超过国家下达的指标……尤其引人注意的是,今年4月1日,《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规划今后5年广东省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广东特色的法治进程,在“开门编规划”中深入推进,在以法治为重的治理理念统领下层层夯实。

  从“没规矩”、“破规矩”到“立规矩”,可谓一步一个脚印,每一步都伴随着巨大的利益交锋与博弈。然而,法治的路上没有停歇的时间,在完善市场化法律体系、用硬指标约束经济肆意发展的过程也没有穷尽,加大工作力度,抓紧一点就可能迈上新台阶,否则也存在半途而废的危险。而问题的关键,似乎又并不总是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不系统和司法程序不健全上,而是出在支撑我国法律制度的法学理论最深层的基础问题上———如何真正迫使政府官员依法行政从而诱导普通老百姓依法行事。这就必须坚持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最大限度地依法规范公共权力,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与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扼杀“人治”可能生存的空间。更要建立科学、严谨的法治评价指标体系,使之成为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依据之一,推动各地各部门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好法治建设。

  社会的公平正义、良好的创业和营商环境,这些都是政府需要输出的“产品”,不可能依靠传统的“关系社会”和“人治社会”自然而成。南粤大地改革热土上的人们,很快就在探索科学发展新路的实践中找到了答案———无以规矩,不成方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构建法治政府,坚持以法治为重。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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