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2010年07月16日 09:15   来源:人民日报   郭言
    教育公平是最能体现社会公平的领域,也是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方针,提出了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战略目标,这是着眼现代化建设全局、针对我国教育的现状提出来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当前,要把重点放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上,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教育公平关键是机会公平,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就是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努力使孩子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学,不因性别、地域、民族宗教而影响受教育。要进一步提高教育普及率。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持力度,重点是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在学前教育阶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予以资助;在义务教育阶段,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在职业教育阶段,逐步扩大中职免费覆盖范围;在高等教育阶段,健全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政策,逐步提高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和覆盖面;同时,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努力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保障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机会。要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和特教老师培养,注重潜能开发、缺陷补偿和就业能力培养,为残疾人融入社会打好基础。

    促进教育公平要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点。当前要在以下几件事上下功夫。首先,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改造薄弱学校,尽快使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要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其次,着力解决“择校热”问题。加快缩小校际差距,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要加强区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有条件的城区和农村可以逐步探索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创新教师补充和退出机制。三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要重点建设好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就学需要。同时,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教育和监护网络,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促进教育公平要把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作为根本措施。当前,要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在义务教育阶段尽快形成城乡同标准、一体化发展的格局。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缩小区域差距。要以教育信息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教育信息化是共享优质资源的最好载体,是促进教育公平成本较低、便捷高效的途径。要以建设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为重要抓手,整合互联网、广电网和电信网等网络信息资源,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体系建设。

    在推进教育公平的过程中应注意把握好两点:促进教育公平关键是通过抬高底部来缩小差距,不能搞不讲效率和特色的绝对平均,更不能“削峰填谷”,不能把学校办成千篇一律,千校一面,否则表面看实现了公平,但学校却失去了特色,不注重内涵,导致整体教育质量和水平的下降。另外,促进公平不能急于求成,要进行长期艰苦的努力。特别是许多政策思路在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具体问题和障碍,需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使教育公平的步伐迈得更扎实更稳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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