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发展质量 拓展发展空间

2010年05月18日 07:09   来源:人民日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 李雪松
    从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来看,从国际经济竞争新格局来分析,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把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作为重要目标。为此,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推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

    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推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对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推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要求正确处理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既不能用城镇化来代替新农村建设,也不能用新农村建设来排斥城镇化,而应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的机制。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3700美元左右,我们原先设想的到2020年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的目标已提前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应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加强重点城镇建设,尽快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户籍制度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推动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应当看到,农村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方式与分配格局,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城乡统筹发展的进展。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使农民从土地增值收益中获得合理“红利”。应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保证对依法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一些发达国家提出实行“绿色新政”,大力促进新能源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把推动自主创新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起来,既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切入点,也是我国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所在。

    由于存在外部性问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需要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力度。国家应强化政策支持,在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以及信息等产业领域培育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除了国家财政支持,自主创新最重要的动力来源于市场竞争。这就需要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应进一步放松产业管制和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在绝大多数产业领域公平竞争;抓住全球制造业和金融业分化、整合和转移的机遇,实施积极的产业振兴与调整政策,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对企业创新的财税和金融支持;动员更多科技人员投身产业升级和经济建设第一线,为他们推广技术、研发产品、创办实体提供金融支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版权等进行质押、抵押贷款。

    在实施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过程中,应大力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生产能力,支持优势企业并购落后企业和困难企业,鼓励强强联合和上下游一体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同时,加强宏观协调,促进主要通过海路进口资源的产业在沿海地区布局,主要使用国内资源和通过陆路进口资源的产业在中西部重点开发区域布局。

    提升对外经济发展水平

    近年来,对外贸易对我国经济增长和就业作出了巨大贡献。2009年,我国出口额达到12016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但出口产品主要是中低端产品。目前,“中国制造”正面临巨大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球35%的反倾销案件、70%的反补贴案件是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对外经济发展水平。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环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培训中心。鼓励外资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增强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引导吸引外资能力较强的地区和开发区提高生产制造层次,并积极向研究开发、现代流通等领域拓展,充分发挥集聚和带动效应。引导国内企业同跨国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发挥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

    积极发展我国自己的跨国公司。这不仅是整合全球资源、应对海外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应对其他国家跨国公司在我国国内市场竞争的需要。国际经验表明,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培育跨国公司比发达国家要困难得多,只有发挥政府与企业的合力才能取得成效。因此,应通过提供优惠政策和制度保障等手段,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发展成为知名跨国公司;支持我国企业通过跨国并购、参股、上市、重组联合等方式,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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