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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体现“以人为本”的三个维度

2010年05月09日 10:45   来源:光明日报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

  提要上海世博会的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城市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居民的福祉。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保证在当前和未来的城市规划和城市改造行动中保持正确方向。而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应从三个维度出发,即:公正之维、民主之维、生态之维。

  2010年上海世博会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确定为大会主题,在一定意义上将对中国城市发展问题的认知推到一个新的高度。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土地利用市场化步伐加速,房地产开发逐渐成为中国支柱产业的同时,我们即将面对西方发达国家曾经面临的问题。我们认为,城市发展的核心价值目标直指城市居民的福祉,也即只有在城市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才能在当前和未来的城市规划和城市改造行动中不会迷失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可以从三个维度出发。

  公正之维

  城市发展中“以人为本”的首要前提在于其社会公正的伦理诉求。对于城市来说,经济和社会的分层与贫富差距既会体现在地理分布层面,也会体现在社会互动层面——城市经济和社会不平等模式导致的贫困人口的“社会隔离”和“聚集”是几乎每个发达国家大城市的“顽疾”和“疮疤”。究其本质,底层阶级的空间聚集及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其本质是一种社会排斥的结果并与空间发展的公正性密切相关。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和城市改造在资本的运行逻辑推动下,由于过度注重经济的发展,将“空间”作为了实现资本价值和阶级统治与剥削的工具。普遍的房地产开发热潮一度忽略了对社会底层、边缘和弱势群体的社会公正,直接或间接造成了大城市相对普遍的内城区贫困和社区隔离,激发和衍生了持续的社会问题。

  规避城市发展中的“大城市病”,降低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所导致的城市人口和边缘人群的隔离与聚集以及由此衍生的社会问题和发展成本,核心的应对理念就是要“以人为本”,追求城市规划和改造过程中的“空间正义”。这种空间正义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社会公正的“预警”机制,即要通过制度设计和实施来保持对国家和市场的城市规划和空间开发行为的审查,避免国家和市场空间利用和改造行为对弱势群体的伤害,争取城市弱势群体的空间权利;一个是“福利”和“正义”的视角,也即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城市弱势群体能够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不会由于其弱势地位而遭受社会排斥。

  民主之维

  城市发展中,“以人为本”的另一个基本的前提是确保城市发展为大多数人参与并体现大多数人意志的社会变迁过程,也即必须确保这一过程的民主性。城市发展的民主性来源于城市的“公共性”。城市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就必须能够体现和统合社会各阶层的意志,这也是实现“空间正义”的途径。发达国家的教训告诉我们,资本主义国家和市场行为一旦将经济目标作为主要诉求,各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空间权力和发展的机会就会成为城市发展和扩张的“牺牲品”——“人”在这里就会成为工具,而不是目的——这显然是与“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背道而驰。

  要确保城市发展的民主性,主要应遵循两条路径:第一条路径是公众对中央地方政府规划和其他政策行为的普遍参与,也即要使各阶层民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参与到城市发展的决策中来,确保各阶层利益和话语权,同时积极探索一种利益整合机制,确保城市发展决策的民主化;第二条路径是公众对市场城市空间开发行为的普遍关注,也即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和组织形式对市场行为进行监督和适当的干预,避免空间变动对城市弱势群体的空间权力和具体利益造成伤害。这两条路径的前提就是确立“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平等对话及良性沟通的格局。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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